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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石义胜 通讯员 谢远香)为逃区区几元停车费,竟将收费员卷入车底,致其受伤。近日,由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丁某故意伤害一案,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08年12月9日中午12时许,丁某驾驶车辆到南山区西丽车管所办事,事后,丁某以时间未到为由拒付停车费,且欲开车逃跑。女收费员韩某见状,便来到丁某的车门边,扯住丁某左臂的衣服不让其离开,在此情况下,丁某不顾韩某的阻拦强行开动汽车,致使被害人韩某被卷入车底,并被拖行近三米远。附近群众见状将该车拦下,救出车底下已昏迷的韩某。经法医鉴定,韩某身体多处被轧伤,双肺挫裂伤,损伤程度为轻伤,而丁某亦被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