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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哈尔滨六警察涉嫌打死青年案于昨日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在庭审现场,犯罪嫌疑人齐新否认有罪,其辩护律师亦为其作无罪辩护。作为该案最有力的证据之一——酒吧监控录像,控辩双方更是使出浑身解数。通过对监控录像的分析判断,齐新的辩护律师称,死者林松岭的头部致命伤系在打斗中多次撞击硬物所致。
庭审一直持续到昨晚,哈尔滨中院表示择日宣判。
◇庭审现场
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出具的死亡鉴定书表明,林松岭的死因是:头面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脑内蛛网膜下腔出血。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表明,产生于死者脑部的致命伤系犯罪嫌疑人齐新、刘力男多次击打死者的头部所致。
昨日上午的庭审中,齐新否认有罪。下午的庭审质证阶段,公诉机关当庭公开了此前一直未对外公开的酒吧监控录像完整版。作为本案最重要的证据,因距离较远,酒吧监控录像未能清晰记录刘力男所供述的场景。
整个庭审的质证以及辩论阶段,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监控录像展开。
监控录像为安装在酒吧内外的两处摄像头所记录。时间为事发当晚22时08分至22时16分。两段时长共16分钟的录像,详细记录了事发当晚,从当事双方因停车发生口角、多次厮打以及被害人死亡的全部过程。
控辩双方都清楚认识到,这两段录像是重现事发现场唯一有力证据。因此,这两段监控录像多次在庭审现场播放。
但因录像的画面较为模糊,涉及到的人物多且复杂,在播放完原版录像之后,控辩双方还对录像进行了加工处理,以期让庭审法官以及旁听人员获得更直观的认识。
◇庭审焦点
焦点一:民警齐新是否踢打林松岭?
自去年10月被抓捕归案后,公安机关在对齐进行的10次讯问中,他一直拒不承认自己踢打了林松岭的头部,并致其死亡。在昨日的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出示的种种证据,犯罪嫌疑人齐新坚称,“这些证据都不属实,我在整个事件中从未踢打过林松岭。”庭审中,齐新的辩护律师亦一直帮其作无罪辩护。“我的当事人在事件中,多次受到死者林松岭的殴打,应属被害人。”
值得一提的是,犯罪嫌疑人刘力男在接受警方的10次讯问中,前6次一直未供述,林松岭奔跑倒地后,好友齐新多次对林的头部实施踢打,并最终导致林的死亡。面对公诉机关的质问,刘力男说,他与齐新是同事,他最开始不想从自己的口中将齐新的犯罪行为供述出来。
而作为本案最重要证据的酒吧监控录像未能清晰记录刘力男所供述的场景。
焦点二:死者林松岭自己撞击头部?
被告人齐新的辩护律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于逸生对监控录像配发说明文字,进行了一种全新解说。录像显示,在22点10分44秒至22点11分10秒这段时间内,死者林松岭一直在酒吧内部参与打斗。录像画面混乱,只能看见几个人影在晃动,根本无法分清其中的人物。
齐新的辩护律师,通过对录像中模糊画面的勾勒,借此说明在这段时间的打斗中,身高1.92米的死者林松岭的头部十余次撞击到墙面、墙边的铁质暖气片以及墙面突出的电闸盒上死亡。
公诉方亦针锋相对。公诉人就辩方的证据,对录像中有争议的24个场景进行了截屏对比。公诉人称,从现场模糊的画面中,根本难以看出混乱中死者林松岭多次撞击头部。
“在20多秒的时间内,头部十余次受到撞击,这简直是信口开河。”公诉人予以坚决回击。
焦点三:死亡最后瞬间发生了什么?
林松岭死亡的最后瞬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庭审现场公布的录像画面中因距离较远,无法看清,只见几个白色人影在远处晃动。于是,这也就成为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
根据案情介绍,事发之后,双方多次发生打斗。后来,因受到多人围攻,死者林松岭跑向了酒吧远处一个正在修建地铁的工地处。当时,被告刘力男随即追赶,齐新紧随其后。
据齐新当庭供述,当时,他看到林松岭跑到地铁工地后,被一个小沙堆绊倒,“我听到了一声闷响。”他说,这可能就是林松岭的头部撞击到了工地旁的铁护板。
而与林松岭更近的被告刘力男称,他在追赶林的过程中,并没有听见头部撞击铁护板的声音。“当时,他倒下之后,头部距离铁护板尚有20厘米的距离。”
昨日下午,对死者进行司法鉴定的法医出庭作证。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副主任王医师称,“没有发现死者系因头部撞击其他硬物致死的迹象。”王医师还解释称,两者在病理上存在很大差别。
长江商报特派记者 刘飞超
各方声音
“只要法院能严惩凶手,我们宁愿不要任何民事赔偿。”
——死者林松岭的父亲林吉利说
“在林松岭倒地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作为警务人员的齐新和刘力男还在对其实施暴力,主观恶性强。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应以故意杀人提起诉讼,并应处以极刑。”
——林家聘请的代理律师表示
“在看守所里的这段时间,经历了很多让我难以忘怀的事,包括我母亲60岁的生日,我妻子的生日,我孩子的生日,甚至我的生日……”
——被告人刘力男当庭悔过,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判决
◇事件回顾
去年10月11日22时许,身为警务人员的被告人齐新、刘力男与好友共6人驱车来到哈尔滨市糖果酒吧。因停车问题,齐新的同学李鑫宇与死者林松岭的同学杨森发生口角,并演变成一场打斗。殴斗中,齐新的两名同学受到轻伤,林松岭被殴致死。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齐新、刘力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告人杨森(死者的同学)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遂对以上3名被告人以故意伤害罪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