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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八城市公积金将可互存互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5日04:14  京华时报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最快一个月内,珠三角八市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互贷。”昨天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兰德华透露,为加快珠三角一体化的进程,珠三角八市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正在磋商公积金互存互贷问题(没有设立公积金的深圳除外)。最快再过一个月,在广州缴存公积金,可以在惠州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兰德华说,具体细则还未制定好,不便细谈。他表示,即使以后实行异地互贷,也不会改变目前的一些做法。在广州缴存公积金,如果在惠州贷款,就要按照惠州的最高贷款限额来申请执行,不会按照广州的标准,“因为各个城市的经济水平不一样,缴存的标准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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