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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规定公安部门应介入医闹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5日06:37  东方今报

  □记者 刘长征

  今报郑州讯 郑州市政府昨日出台《医疗纠纷引发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病历资料应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公安机关对待“医闹”也不能“袖手旁观”。该预案4月19日起施行。

  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不得发生丢失、缺页;严禁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严防病案遗失或被抢夺、偷窃。发生医疗纠纷时,相关病历资料及实物应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同时,应急预案要求,公安部门今后要把医疗机构纳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范围,对医疗纠纷突发事件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快侦快办快结,依法予以处罚或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接到医院出现“医闹”的报警后,公安部门要及时出警,依法果断制止各种过激、违法行为。碰到情节严重的“医闹”,民警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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