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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蒙自警察开枪杀人案庭审直击:警察当庭悔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5日09:56   都市时报
云南蒙自警察开枪杀人案庭审直击:警察当庭悔罪
吉忠春在法庭上吐露作案动机。记者高峰/摄

  昨天(24日)上午8点30分,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蒙自县公安局110民警吉忠春枪杀市民一案。据了解,红河州公安局、蒙自县公安局、州、县两级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领导都到庭旁听了案件的审理。昨天的法庭上,公诉人、辩护律师、受害人代理律师三方唇枪舌剑,整个庭审充满了浓厚的火药味。

  杀人警察吉忠春在回答公诉人提问时称,开枪并非是想杀死潘俊,只是想吓他。

  旁听者挤爆大法庭

  昨天一早,红河中院外已聚集了不少闻讯而来的市民和媒体记者,双方家属都在法院外拉起了布标横幅、喊口号,形成对峙之势。上午8点左右,红河中院打开大门,数名法警在门口值守、检查,人们陆续通过安检门进入法庭,能容纳240多人的大法庭内座无虚席,但仍有不少人还在往里涌,法院不得不关上大门。据了解,红河州公安局、蒙自县公安局、州、县两级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领导都到庭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死者潘俊的妻子、父母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都亲自到庭参加诉讼,潘俊的妻子许馨月身穿黑色外套、戴着一副墨镜,“我就是要来看看这个杀死我丈夫的凶手、听听他怎么解释他做的一切!”

  “传被告人吉忠春到庭!”上午8点25分,审判长宣布庭审正式开始。身穿写着“蒙看170”字样的橘红色马褂、黑色外衣、浅黄色裤子的吉忠春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被带入法庭。他面色凝重地站在法庭上,周围不断传来旁听者的叹息声。

  红河州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吉忠春提出指控。

  法庭上演“好人”之争

  昨天的法庭,尽管戒备森严、气氛紧张,但庭审过程中仍出现了一些颇富戏剧性的“小插曲”,让紧张的庭审气氛轻松了不少。

  在法庭上,吉忠春的律师与潘家人的代理律师,围绕潘俊与吉忠春到底谁是“好人”而争论不休。为表明自己的当事人是个好人,双方律师都对当事人的社会背景进行了大量的调查,以证明自己的当事人很优秀,同时还努力挖掘对方的劣迹。

  吉忠春的辩护律师出示了一份在红河州屏边公安机关调取的《调解协议书》,以此证明潘俊有殴打他人的历史:“2007年1月,潘俊到酒吧喝酒唱歌,竟把酒吧老板殴打致伤,最终通过公安机关的调解,潘俊赔礼道歉并赔偿对方2万多元钱”。

  同时,该律师走访了吉忠春的单位做了大量调查,证明吉忠春确实是位好同志。“在外省解救人质中,与歹徒英勇搏斗;在去贵州解救被拐卖妇女时,天寒地冻他将自己的棉衣脱给一位被拐妇女穿上……”此外,他还对当地一个中学被吉忠春资助的学生做了调查,证明吉忠春是一个富有爱心的警察。

  而潘俊家人的代理律师也不示弱,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包括潘俊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嘉奖证明材料、单位同事和战友的声明、证言等,以此证明潘俊无论在部队还是地方都是个非常出色的好人,正是因此才走上领导工作岗位……

  最终,双方的“好人比拼”在审判长的制止下,才宣告结束。对于这些证据材料,审判长表示“将作为参考”。

  杀人警察当庭悔罪

  庭审从上午8点30分一直持续到中午12点多。庭审中,潘俊的家人情绪激动,当听到吉忠春和辩护律师就案情发表的观点和所作的陈述时,他们不时出声制止,在法官和代理律师的安抚下,才“平静”地听完了整个庭审。

  吉忠春的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忏悔信”,这封信是吉忠春在看守所里给被害人家属写的。吉说:“我是一个罪人,我一时冲动未控制好情绪,给你的家人带来极大的痛苦和伤害,我非常后悔!”

  最后,当法官让吉忠春做最后陈述时,吉忠春说:“因我一时把持不住自己,走上了犯罪道路。这事后果严重、教训深刻,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受害人家属、对不起我的家人、对不起蒙自县公安局对我多年的培养。因我的过错毁了两个幸福的家庭,我对潘俊表示哀悼,对潘俊的家人表示歉意,对我的家人表示歉意,对蒙自县公安局表示歉意……”

  每个人都有求生的欲望,此时的吉忠春求生的欲望显得更加强烈在最后,他用恳求的语气对审判长说:“希望法庭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本案将择日宣判。(都市时报)

 

  对话

  “我先朝地上开了一枪示警”

  昨天的法庭调查中,通过对话,吉忠春首次向公众坦露了当时的心态。

  检察官:

  问:你什么时候参加公安工作?

  吉:从1988年至今,有21年了。

  问:你知道酒后驾车、配枪是什么样的行为?

  吉: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

  问:明知违令为何这样做?

  吉:我存在侥幸心理,总觉得自己小心一点就不会出事。

  问:当天你为何要到官恒花园?

  吉:那天晚上我和几个老战友一起吃饭并喝了些酒。到了晚上9点多钟,我开车到官恒花园去李升家找我舅舅万存书,但我到的时候,舅舅已经走掉了。

  问:当天你是否骂、打过对方?

  吉:没有。

  问:当时是否表明身份?

  吉:我说我是蒙自公安局110的。

  问:表明身份你想表达什么意思?

  吉:我想说我不是来闹事的。

  问:你为何拔枪?

  吉:我被他打后,在车里想确实是自己倒车的问题,想下车把事讲明,但他说“警察怎么样,了不起”,继续骂我,还打我,我控制不住就拔枪了。

  问:你共开了几枪?

  吉:4枪,我先朝地上开了一枪示警,但他仍踢我,出于本能就开枪了。

  问:你开枪时,潘俊离你有多远?

  吉:有1米左右,那个人用脚都还蹬得着我。

  问:在当时那么近的距离连开几枪,知道后果吗?

  吉:我不想打他,我只是想吓他,他起脚踢我,我后退,手就连抠了3枪,等我反应过来他已倒地。

  潘家人代理律师:

  问:当晚你从几点喝到几点?

  吉:从下午6点喝到晚上8点多钟。

  问:当天喝醉了吗?

  吉:应该是到了八成左右,有些醉了。

  问:你从李家出来是否清醒?

  吉:还是清醒的。

  问:开枪后是否清醒?

  吉:等枪响后才有点意识,当时处于相当不清醒状态。

  问:案发后你用手机对外联系过吗?

  吉:联系过,联系了几个不清楚。

  问:那你为什么不打120、110?

  吉:开枪后我让李升父亲打120、110,我在现场等。

  问:既然当时你不清醒,怎么还让李升父亲打120、110?

  吉:……

  问:你什么时候开的枪?

  吉:在他踢我的瞬间。

  问:第一枪朝什么方向开?

  吉:朝地上。

  问: 20多年的警察,朝地上鸣枪示警?

  吉:是的。

  问:当民警赶到现场时,你向民警说那人是被你击毙的?

  吉:是。

  辩护律师:

  问:你被打后是否立即还手?

  吉:没有还手。我想确实是我把车倒歪了,想下来讲清楚就算了。

  问:这支枪对你来说属于什么?

  吉:属于我的第二条生命,如果我不主动交枪,任何人都抢不过去。

  问:案发后,为何不走?

  吉:案发后李升父亲说“小吉,你闯祸了”,我说“我真的闯大了”,就让他报120、110,我等公安机关处理。

  问:公安人员来了,是你主动讲的还是被传讯?

  吉:是我主动上前跟他们讲的,主动上的警车。

  问:平时出警是否有被其他人骂的情况?

  吉:有,我会尽量讲明情况,让他们不要乱。

  问:遇到这种情况时你的心理感受?

  吉:心里很恼火,但想在执行公务,会尽量克制自己。

  回应

  潘家:不原谅杀人警察

  一起血案,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此次悲剧发生后,本来互不认识的双方家属也变得敌对起来。面对吉忠春在看守所里写的忏悔信,潘俊家属并不领情。

  潘俊的父亲潘宝贵说:事情发生后,潘家人没有接到吉忠春家属的任何歉意,而且对方还在法庭外挂横幅说“吉忠春杀人是正当防卫”,这些做法道理上也说不通,潘家一辈子也不会原谅吉忠春与他的家属。“在法庭上,吉忠春辩解,他没有打过潘俊,还鸣枪警告,这些都是为减轻他的罪行做的辩解,一点都没有改过的表现,让我们无法原谅吉家的每一个人!”

  因为不满公诉人在法庭上替吉忠春“辩解”,支持吉忠春有自首表现,昨天下午,潘宝贵一家人驱车来到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潘宝贵说:“作为潘俊的家属,我们要向检察院阐述自己的观点,要求公诉人不能为吉忠春做有自首行为的辩解,一定要严惩罚凶手。”但目前,家属没有得到官方正式回复。

  在法庭上,针对潘家人提出的98万元索赔,庭审中,吉忠春虽然表示愿意赔偿,但除了自己的一辆轿车外,他没有其他财产了,“我是上门女婿,家里的财产都是妻子和老丈人的。”对此,潘家人说:吉忠春在蒙自有一栋房子,现在是旅社。而吉忠春的妻子杨某则表示:“为了盖这栋房子家里欠了钱,现在家里没有钱来赔。”(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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