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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严禁央企从事一切投机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5日13:22   CCTV《第一时间》

  在多家央企衍生品巨亏之后,作为出资人,国资委昨天发出通知,对央企从事金融衍生业务作出严格规定,要求央企 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应当报企业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批准同意,资产负债率高、经营严重亏损 、现金流紧张的企业不得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另外,从事金融衍生业务的中央企业,持仓规模不得超过同期保值范围现货的9 0%;以前年度金融衍生业务出现过严重亏损或新开展的企业,两年内持仓规模不得超过同期保值范围现货的50%。尽管国 资委尚未公布中央企业从事金融衍生业务的相关情况,但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中国远洋、东方航空 、中国国航等中央企业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相继爆出巨额亏损。以航空业为例,截至今年1月初,中国国航、东方航空及上海航 空等三家国有航企金融衍生品的账面亏损总额已经达到13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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