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大理宾川县萂村村委会萂尾村的5个村民代表早早就赶到昆明中院2法庭,他们此行代表萂尾村86位村名,将云南省环保局等单位一并告上法庭。此案是昆明成立环保法庭以来审理的第一起环保污染案。
5位村民代表拿出省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说,萂村作为白族聚居地,在2006年7月被列入云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名录。2006年底,“220KV兰坪输变电工程”的一部分经过萂村。
上诉村民认为萂村属于环境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高压线塔建成后,所产生的以电磁辐射和无线电干扰为主的污染因子,会对白族非物质传统文化的存续和发展产生影响。86位村民于是将对工程作出“准许行政书”的云南环境保护局等单位一并告上法庭。
2008年10月,村民们的上诉请求被西山区人民法院驳回。随后,村民再将此事上诉至昆明中院。
“工程对白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不会造成影响。”省环保局委托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
电网公司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其委托代理人则在庭审中说,村民们所主张的萂尾村属于环境法律规定的“环境敏感区”不符合法律规定。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