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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25日电 (记者董宏君、盛若蔚、李章军)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今年安排新增中央投资1300亿元,其中中央项目350亿元,地方项目950亿元。目前,由地方负责实施的950亿元新增中央投资计划绝大部分已经下达各省(区、市)。按照监督检查“及时跟进、全程参与”要求,第二轮检查工作将立即展开。3月24日,在中央纪委等部门召开的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组第二轮检查培训动员会上,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王伟作出上述表示。
据悉,第二轮检查为期一个月,仍按24个组配备,采取驻地检查和巡回检查两种方式。对投资量大、投资项目多的省(区、市),采取巡回检查方式,一个组对两个省(区、市)进行检查。
王伟介绍,与第一轮相比,第二轮检查时间短、项目多,各检查组将于3月30日至31日奔赴各地。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会上透露:中央财政代理发行的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已下达省(区、市)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并已做好代理地方发债准备。
“关于地方配套资金问题,这是第一轮检查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张少春表示,应将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作为第二轮监督检查的重点。
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也在会上强调,中央财政安排的资金基本全部拨付到地方,但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不够理想。他表示,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不高,是项目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如果地方不能及时足额配套,投资项目不能如期完工形成使用价值,将带来一批“胡子工程”,既影响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效果,也对经济长期平稳发展不利。
国务院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以及楼堂馆所项目。
张少春强调,在具体安排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与中央投资补助资金、地方预算内投资等其他政府性资金统筹使用,形成资金合力。
从去年11月底到今年1月下旬,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的24个中央检查组深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70多个市(地、州、盟)、近600个县(市、区、旗),重点检查了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落实情况。检查组对1500多个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共提出900多条意见和建议。
中央检查组在第一轮检查中,没有发现将新增中央投资用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以及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等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发现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等违纪违法行为。检查中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有的地方工作紧迫感不强,特别是有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没有按时开工建设,未能形成新增实物工作量;有的地方项目申报与实际建设情况有差异,将已完工项目作为新项目申报,个别地方存在擅自扩大或缩减建设规模的问题;有的地方管理不规范,有的项目审核手续不完备,投资计划下达后才补办,有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