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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6日14:56  人民论坛杂志

  《人民论坛 》(2009年第6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 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些制度是人民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关于民主理论的 基本原则,又吸收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 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二是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社会和自 己命运的主人,也是宪法和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民主和政治权利的主体。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 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三是坚持民主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选择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

  四是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 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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