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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通知要求五一不得擅自调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7日01:20  北京晨报

  最近社会上出现了关于恢复“五一”长假的议论,个别地方也在考虑出台相关调整措施。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在中国政府网上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不得擅自调休、自行安排。

  国办 新办法总体运行良好

  昨天,国办在通知中明确表示,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该通知已对200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作出了具体安排,各地要认真执行,不得擅自调休、自行安排。通知还要求,认真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职工本人意愿,灵活安排。

  通知中指出,《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是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将部分传统节日增列为法定节假日,丰富了我国法定节假日的文化内涵,增加了广大人民群众休假福利。新办法实施一年多来,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合理安排生产生活、满足人民群众休假休闲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广大人民群众肯定,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

  广东 “不清楚”国办通知

  就在国办发布该通知的前一天,即3月25日,广东省刚刚召开“广东试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打造‘五一’黄金周”新闻发布会,明确宣布广东将在5月1日至7日安排放假,其中两天使用个人带薪年休假。随后,重庆、湖南、新疆等地也相继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希望恢复“五一”黄金周。针对国办的这一通知,昨天,记者先后联系广东省委宣传部、外宣部、广东省旅游局资源与市场开发处和办公室,但均未得到回应,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此事,也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

  北京 暂不恢复“五一”长假

  北京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暂时没有恢复“五一”黄金周的计划,也不太可能借鉴广东省曲线恢复黄金周的做法。

  国家旅游局新闻发言人刘晓军日前曾向媒体表示,国家旅游局从未研究过恢复“五一”黄金周的相关事宜。如果地方政府认为恢复“五一”黄金周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可以试点,但推行时要根据本地实际。

  观点交锋

  网友 部分广东人反对“五一”长假

  “五一”黄金周是否应该恢复,这个话题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认为,恢复黄金周有利于调节压力,提高工作效率,也有网友认为恢复“五一”黄金周“没有实质意义”。

  有趣的是,当多数网友羡慕“广东人‘五一’可以歇7天”时,一些广东网友却发出另类声音:“我不知道广东省的做法是否合法,但肯定不合理。就是1天的法定假期,硬把两个周六日都拉在一起变成长假,我们就得连续工作10天。”也有网友认为,政策不能朝令夕改,所以恢复“五一”长假还应慎重。有网友提出建议说:“其实没有必要在休假方法上过度地条文化,只要规定年工作日有多少就足矣。至于何时休、怎样休可以由劳资双方来决定。”

  专家 新政策需要时间调整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主任张广瑞表示,既然国务院有了规定,而且执行了不到一年,马上再改是不合适的。“如果说当年取消‘五一’黄金周是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至少也要给这个政策一段时间去调整。”张广瑞认为,从第一个黄金周开始,至今长达10年时间,企业和群众已经适应了。如果新政策刚实行一年,马上又调整,这么短时间很难检验政策效果。

  针对广东省恢复“五一”黄金周的做法,张广瑞指出,如果越来越多的行政区自行调整休假政策,那么省和省之间的联系和工作就会出现问题。“广东省的‘五一’休假政策在某些行业内也很难实行,将两天的个人带薪休假放在‘五一’假期中,又不是强制执行,企业执行起来可能有些难度。”张广瑞认为,一个假期设立与否,应该考虑老百姓的生活品质和休闲需求,如果单纯为了刺激旅游和消费,那么假期就变了味。

  晨报记者 吴亭 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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