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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取消五一调休 要求落实国办节假日放假安排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8日04:10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李静睿)昨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办关于节假日放假安排的要求,不再进行调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不得擅自调休、自行安排。

  根据广东省政府的要求,此前凡已与旅行社、酒店等单位签订协议的,个人有意愿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在“五一”期间休长假的,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职工本人意愿,灵活安排。

  通知还要求,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服务和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地做好“五一”假期各有关工作的衔接,确保满足群众休闲休假需求。

  ■ 新闻背景

  3月25日,广东省政府公布了被称为“3+2+2”模式的广东版“五一”长假方案,具体为:全省在5月1日至7日安排放假,其中1日为法定节假日,2日、3日为周末照常公休,4日、5日两个工作日与9日、10日双休日对调,6日、7日使用个人带薪年休假。

  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随即下文,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即今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日期为5月1日至3日),放假不得擅自调休、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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