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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举报黑诊所黑药店将获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8日04:23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今年,北京市的药品推销员、执业药师都将拥有信用管理系统,推销员的信用与其销售的药品安全信用和推销行为是否合法直接挂钩,而对于驻店执业药师,若所在药店出现销售假药、推销虚假药品等事故,关闭药店的同时,其执业资格也将被吊销。

  在昨日召开的2009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上,北京市药监局局长方来英表示,北京市药监局不但要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记录数据库,还要对相关药品从业者实施网络监控,其信用记录属于公开查询信息,便于社会监督。

  药企将建信用记录数据库

  据方来英介绍,北京将用3-5年时间构建药品安全准入标准体系,鼓励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进入北京的医院、药店,满足公众用药需求,同时建立严格的药品退出机制,将假劣药品、不良药品和存在隐患的药品,淘汰出北京市场。

  目前,北京市药监局正在设计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记录数据库,信用记录将动态收纳企业的基本信息、产销药品的质量抽验数据、广告监测情况、药品引发的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因药品安全事故或虚假广告被立案查处情况、日常的生产工艺流程的督察结论等等。

  今年起,在京制、售、使用的药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如果屡致服用者发生不良事件,或滥发广告虚假宣传,或在日常抽验中发现严重质量缺陷,累计触犯药品安全信用的预设底限,将被药品监管部门清退出北京市场。

  信用记录将成“招标参考”

  药品安全征信系统与准入、退出机制的建立,也将与北京医改一脉相承。今年,北京市将建立统一的政府招标采购平台,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均须通过该平台公开中标。方来英说,药品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信用记录,亦将作为上述招标环节中,“专家评审团”决定标的的重要参考依据。

  ■ 新举措

  参照假药货值

  奖励举报群众

  北京市药监局申请专项举报奖励基金;尽快制定举报奖励细则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北京市药监局已向市财政申请设立专项基金,奖励举报“黑诊所”、“黑药店”,协助药监部门查处虚假劣药的群众。

  昨天,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在2009年药品监管工作会上表示,北京药监系统的1300位工作人员,面对庞大的北京药品市场,必须发动群众,争取他们的理解和协助,共同打击侵扰用药安全的“黑药店”、“黑诊所”、网络邮售假劣药品和虚假药品广告。

  今年,药监部门还向市政府和市财政申请了专项举报奖励基金。北京市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丛骆骆介绍,对于举报“黑诊所”、“黑药店”或网络邮售假药行为,查证属实并帮助药监部门“破案”的群众,将按照查处假劣药品货值的一定比例,从专项基金中拨付款项予以奖励。

  为了培养群众举报“黑诊所”、“黑药店”的意识和积极性,北京市药监局今年将采用发放手册、建立课堂等多种形式,进社区向居民宣传辨别假劣药品的知识,同时会尽快制定假劣药品举报奖励细则,向社会公布。

  丁向阳建议,以区县为单位,根据稽查假劣药品,清除辖区内“黑诊所”、“黑药店”的实效作为考核标准,建立全市18区县药监分局“一把手”负责制和排名退出机制。

  ■ 相关新闻

  北京已驱逐两家药企

  3月2日,沈阳飞龙药业生产的“延生护宝茶”和贵阳德昌祥药业生产的“参茸鞭丸”因多次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被药品监管、工商、公安等北京市七部门联合通告,驱逐出北京市场。这是我国药品监管史上,首次因虚假广告将药品及其生产企业永久驱逐出市。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丛骆骆称,对发布虚假广告的药品和药企做出停售、撤市直至驱逐出地方市场的行政处罚,系依据2007年颁布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目前,北京市药监局正在争取地方立法,以法规形式保障“药品退出机制”起到实效。

  ■ 现行举措

  目前,北京市药监局已联合卫生、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对假劣药品开展专项整治。

  ●各区县药监分局在辖区内招募药品安全协管员和群众信息员,对藏匿于社区、街道内的“黑诊所”、“黑药店”或虚假医疗机构药品网站进行巡查和盯守;

  ●对药监部门已查处的假劣药品信息,实时告知辖区派出所,并在附近居民社区内,进行张榜公示;

  ●在医托和虚假药品广告聚集的北京两家肿瘤医院周边,药品稽查人员已联合卫生监督人员,每日盯守、巡查,随时清查、取缔向患者推销假劣药品的行为,和无证行医卖药的黑诊所。

  本报记者 魏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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