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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孟津政府回应广州瘦肉精猪来自孟津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8日08:19  东方今报

  □首席记者 杨非

  今报洛阳讯 针对广东媒体24日报道的“广州市截获疑似‘瘦肉精猪’来自河南孟津县”的新闻,昨天下午,孟津县政府委托洛阳市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LYIC作出公开回应。

  报道称,3月23日下午5时,广州市天河牲畜批发市场在对来自河南孟津县的151头生猪抽检时,发现有7头生猪瘦肉精含量呈阳性。次日,市场管理方贴出通知:从当日12时起禁止河南省的生猪进场交易。

  获悉此事后,孟津县委、县政府立即责成县畜牧局展开调查。经调查,广东媒体报道的“瘦肉精猪”的确是从孟津县发出的,这车生猪由县畜牧局第二监督分所检疫员郭某检疫合格后放行。据郭某讲,3月22日11时许,他接到货主周某的电话,称有一车生猪在连霍高速孟津站路口待检。郭某赶到现场按照检疫程序进行了瘦肉精检测。该车共装151头生猪,根据2%的抽查比例,共抽查了3头生猪的尿样,经试纸检测呈阴性。按规定,他给货主出具了检疫合格证明。目前,周某不知去向,无法调查其收购生猪的来源。

  但郭某称,周某最近很少来孟津收购生猪,只是偶尔在平乐镇活动过。调查人员立即对平乐镇的东赵村、上屯村等4个村的5个养殖场进行了抽查,共抽检生猪6头,经试纸检测尿样均呈阴性,而这5个养殖场3月20日以来均未通过周某等生猪经纪人将生猪销往广州。

  孟津县政府称,目前已加大对全县所有规模养殖场的“瘦肉精”监测力度,并组织畜牧等部门在全县进行“瘦肉精”专项整治。目前,孟津县畜牧局已撤销了郭某的动物检疫员资格,并将其调离工作岗位,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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