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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籍个人和企业今年起缴纳房产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8日15:5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傅洋)本市的外籍个人和企业今年起将缴纳房产税。北京市地税局网站昨天公布,本市房产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个人出租房屋,应在取得租金收入的次月缴纳房产税。

  按照规定,外资企业房产,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征收月份前一个月的月末账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外籍个人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J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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