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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31日电 (江国成、王小飞)据国家发展改革委31日介绍,为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用于汶川灾后重建的15亿美元国外优惠紧急贷款将由中央财政统借统还。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借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法国开发署及国际农发基金贷款15亿美元,用于支持四川、甘肃、陕西三省极重和重灾县(市、区)的城镇基础设施、农村道路、农村清洁能源、病险水库修复、生态恢复、教育卫生等领域恢复重建项目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31日在四川成都召开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国外紧急贷款项目实施工作会议。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晓强在会上要求,有关地区要积极有效地用好国外优惠紧急贷款;做好贷款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落实项目建设的国内配套资金,避免交叉、重复安排项目建设资金;加大工作力度,迅速有序开展贷款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的贷款资金及时到位,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尽早形成实物量;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稽查工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