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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济南3月31日电(记者 赵仁伟)为使交通执法取证活动更加公开透明,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日前向社会公布了市区范围内的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俗称“电子眼”)具体位置。
济南交警部门公布的“电子眼”涵盖三大类,包括164处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30处公交专用车道抓拍设备和154处道路电视监控设备。据介绍,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主要分布在灯控路口,设备将对违法车辆进行拍照;公交专用车道抓拍设备主要分布在设有公交车道的道路两侧,对违法驶入公交车道的其他机动车辆进行抓拍;道路电视监控设备分布在关键路段和重要场所附近,对附近交通状况及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录像监控。
为方便群众出行,济南交警部门在“电子眼”所处的位置均设立了提示标志牌。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眼”抓拍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被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当事人可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