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北亚原董事长挪用公款近1亿一审获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2日03:16  现代快报

  据新华社衡阳4月1日电(记者 苏海萍)1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衡阳依法对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贵亭挪用公款、贪污、受贿及单位行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刘贵亭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缴国库;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5年,被告人刘贵亭利用先后担任哈尔滨铁路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经理、北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之便,挪用公款9999.98万元人民币,贪污1337万余元人民币;同时,受贿人民币50万元。此外,被告人刘贵亭作为北亚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其单位利益,代表单位行贿人民币202万元、美元32万元。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北亚董事长 无期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