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山东省出台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2日04:06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4月1日讯(记者林江丽 实习生 郑凯)今天,省教育厅出台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按照要求,如果申请高等学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据介绍,我省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为各类高校现任或拟聘的专任教师、非教学岗位但仍承担部分教学工作人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申请条件主要包括: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经高校组织体检合格;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普通话水平应取得二级乙等以上合格证书(1954年1月1日前出生的申请人员可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由所在高校组织体检。各高校组织本校申报人员报名时间为4月7日至10日,以学校为单位到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名时间为4月11日至14日。5月25日至6月5日,将完成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和认定工作。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