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今年2月10日清晨6时5分,108国道西安市长安区斗门段发生特大肇事逃逸案,造成斗门初级中学学生4死1重伤,死者中最大15岁最小13岁。西安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专案组。2月15日,肇事司机王双娃在泾阳县向公安机关自首。
本报讯(记者 杜俊岭 李杰)昨日,西安警方为“210”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受害人家属送去慰问金,并带去案件最新进展,肇事司机王双娃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批捕。
20万破案奖励捐受害人家属
昨日下午4时许,长安区斗门街办张旺渠小学外,围满了官庄村和张旺渠村的村民。学校二楼会议室内,受害人家属——张赛的母亲和贾小梅的舅舅及长辈在此等待,其他三家未到场。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局长孙建华代表专案组向家属表示慰问,“事情虽然过去了快两个月,大家仍挂念着无辜的孩子,挂念孩子们的家属。”他说,专案组将20万元的破案奖励捐献出来,钱虽不多,但代表民警的心意,也表达了对孩子们的悼念。据悉,伤者获得2万元,死者家属分别获4.5万元。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未到现场的受害者家属,贾航莉的父亲表示,他们接到了警方的通知,对专案组的捐款表示感谢,但“这事对我们打击太大了,身体仍非常虚弱,心理未从悲伤中摆脱出来,不知该怎么去拿这份钱。”
王双娃妻儿涉嫌包庇罪被批捕
孙建华劝慰家属,孩子没了已无法挽回,希望大家一切朝前看,生活还要好好地继续下去。民警还嘱咐教育部门领导,要想尽办法保证学生安全。家长在接受捐款的同时,也得到案件最新进展。此案警方调查工作已全部结束,肇事司机王双娃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批捕,其妻子及大儿子因涉嫌包庇罪同时被批捕。
陕西畅洋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强表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处死刑,法官有权根据量刑情节进行从轻判决。“至于量刑情节相对比较复杂,主要考虑是否有自首情节,案发时有无主观故意性。”侯强说,明知道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住所、财务、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王双娃的儿子和妻子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按《刑法》规定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斗门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进程
央视记者调查发现,108国道斗门段存在诸多交通隐患
2.6公里路段11年夺命24人
记者调查王双娃肇事逃逸案时发现,108国道西安长安区斗门段——出事路段存在很多交通隐患,经常发生交通事故。据一位村民提供的私下统计的交通事故伤亡名单,在仅2.6公里的公路上,从1997年改建到2008年底,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竟达到24人。
村公路与国道交会口频夺命
108国道北起北京、南到云南昆明,全长三千多公里,途经山西、陕西等六个省市。据当地村民讲,108国道长安区斗门段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民提供了一份24个人的死亡名单。
为什么2.6公里的道路上交通事故如此频繁?记者调查发现,24人的死亡名单中有超过一半的人是倒在村公路与国道的交会路口,而108国道长安区斗门段的2.6公里沿线上与村公路相连的有大大小小十几个路口,除了沣滨村出口设置了减速带,其他路口甚至连这个简单的减速装置都没有。记者在大小十几个路口一一查看后,只在斗门中学一个路口看见了注意儿童的标志,但是这个标志设置在离路口很近的位置,如果司机车速过快,很难及时起到安全提示的作用,仍会对经过路口的行人学生构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公路局认为公路设施较齐全
负责这段公路的西安市公路局三桥公路段的工作人员说,市里、公路局联合对这个路段反复调查了几遍,这个公路设施都比较齐全,认为公路这边治理得很到位了,出事故纯属于司机自己超速。
记者调查发现,108国道长安区斗门段短短的2.6公里的道路是一个反S形,两个弯道的弧度都比较大,如果车速过快很难及时刹住车,将直接危及路边骑车人或走路的行人。公路管理部门在这个路段设置的限速标志时速限制在每小时30公里,但车辆在超车的时速至少60公里。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在此路段安装红绿灯、减速带等正在走程序。“210”事故发生地附近有个搪瓷厂,几个下夜班的工人说,这条路一直都很黑,过往的车辆很多,路上没有照明设施。
生活水平提高安全意识却滞后
记者调查中还发现,农村的电动车、摩托车越来越多,村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是交通安全意识并没有相应提高,很多村民认为他们骑的是电动自行车不用戴头盔。而村民们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的现象仍然非常普遍。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