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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习水县将不公审嫖宿幼女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5日02:47  京华时报

  据《贵阳晚报》报道 4日,贵州省习水县就“8·15”嫖宿幼女案进行通报。案件将不公开审理。

  受害者中,未满14岁的幼女有3名,其余受害者均未满18岁。本案已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1人。其中介绍容留他人卖淫的1人、涉嫌嫖宿幼女7人,强迫卖淫的违法人员2人,嫖娼违法人员10人,卖淫女1人。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少管、收容教育或治安处罚。

  有记者提出:为何不以涉嫌强奸幼女罪起诉,而以嫖宿幼女罪起诉。县人民检察院一陈姓检察长称,嫖宿幼女罪量刑起点是5年,相对于强奸罪的3年更高。县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对该案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因涉及未成年人和个人隐私,将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目前,所有受害人及监护人均未提起民事诉讼。检察机关称,此前,他们已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受害人及监护人应享有的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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