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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废止低保户食品价格补贴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5日02:47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4月4日讯(记者黄强)今天,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称,根据我省关于实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挂钩联动的有关要求,市政府确定废止《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低保居民食品价格补贴办法的通 知 》 (济 政 办 发〔2008〕4号)。

  据了解,《济南市低保居民食品价格补贴办法》于去年1月下旬发布施行,主要为了保证低保居民基本生活不因食品价格上涨受到影响。当食品价格指数上涨超过 3%时,办法将启动。食品价格每上涨1个百分点,我市将按每人每月3元的标准向城市低保居民发放补贴。

  去年5月中旬,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物价局、民政厅等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省内实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挂钩联动的机制。当年度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启动联动机制。挂钩联动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计算公式为:挂钩联动低保标准=现行低保标准×年度低收入价格同比指数。对因价格改革引发的基本消费品价格大幅上涨和突发性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上涨,可采取向低保群众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的办法。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我市新的补贴办法制定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不久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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