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沈阳铁西区政府未答复公民信息请求被判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5日16:14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4月5日电(记者 范春生)辽宁省沈阳市铁西新区政府在承担建设一回迁楼后,因没有答复一位居民有关“回迁楼有无质量问题”的信息请求,被该居民告上法庭。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铁西新区政府应对原告的申请情况及时作出答复。

  去年4月,沈阳市铁西新区政府开发了一处回迁楼。工程竣工后,为了帮助朋友们弄清这处楼盘有无质量问题,沈阳市民刘阳开始到铁西新区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回迁楼的设计、招标、施工等信息。他先后找到铁西新区政府、铁西新区城建局、铁西新区城乡开发建设办公室。过了一段时间,有关部门回复,所咨询回迁楼的建筑材料都有合格证,也都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项目建材和工程质量是符合要求的。但是,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给信息申请人。

  得到这个答复后,刘阳并不满意。于是,他又来到沈阳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辽宁省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单位咨询。同年8月,铁西新区复查工作委员会答复称,此事项不是政府的职权范围。

  “我就是想知道回迁楼的质量到底咋样,为何得不到权威信息呢?”百思不得其解的刘阳又通过挂号信函的方式,向沈阳市铁西新区政府邮寄了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要求铁西新区政府能提供回迁楼的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等内容。但这封信发出后,没有回音。今年1月,刘阳以“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为由,将铁西新区政府告到法院,请求判令铁西新区政府应公开回迁楼工程的全部建筑材料合格证、抽样检验、主体检测报告、工程验收报告,以及所有建筑材料的购买证据,还有招标、施工、监理、监督过程记录,设计图纸与施工情况等。

  法院认为,原告刘阳通过国内挂号信函方式向铁西新区政府邮寄了申请,即其代表回迁居民要求政府提供回迁住宅楼的建筑材料出厂合格证、沈阳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主体检测报告,以及辽宁省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的规定,原告提出了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而铁西新区政府没有提供其未收到该申请的证据,应视其收到申请;铁西新区政府也无证据证明其对原告的申请已作出了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1条、24条的规定,铁西新区政府应视原告的申请情况作出答复。

  在拿到判决书后,刘阳正等待在法定期限内得到铁西新区政府的答复。他称,在判决生效的情况下,如果政府不答复,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政府 信息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