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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决定继续试行交通限行并调整停驶时间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5日18:0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4月5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市政府今日下午举行发布会,宣布从2009年4月11日至2010年4月10日,社会车辆继续试行交通管理措施,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但停驶时间由上次的6时至21时调整为7时至20时,停驶范围调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但不含五环路,停驶的车牌尾号也由上次一个月轮换一次改为每13周轮换一次。

  另外,从2009年4月11日起,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继续封存30%公务用车。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该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家企业的公务用车继续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停驶范围为该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停驶时间为0时至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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