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发通知严禁公款出国游 因公出国经费须控制在预算内
晨报讯(记者 王萍)日前,北京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不得通过旅行社及中介机构为因公出国(境)团组联系或购买邀请函,不得报销中介机构提供的旅游性质的各种费用。
通知说,各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按照有关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结合外事部门汇总的因公出国(境)年度计划,编制经费预算和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要严格控制在预算内。各单位、各部门2009年党政干部因公出国 (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出国用汇统一从本市的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中列支,不得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外汇或使用其他渠道的外汇资金。
通知要求,各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核销的有关规定,依据财政部门审批的经费预算,对境外有关明细单据进行审核,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报销。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不得挪用其他公共资金,不得用公款报销违反规定持因私证件出国(境)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由企业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
通知还要求,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不得通过旅行社及中介机构为因公出国(境)团组联系或购买邀请函,不得报销中介机构提供的旅游性质的各种费用。
记者调查
出国邀请函一张卖数千元
昨天,京城一位旅游界资深人士表示,《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将对公款出游起到扼制作用。该人士透露,公款出游人员持有的是因公护照,因此必须要有邀请函才能出境,但有些单位纯以旅游为目的,根本没有邀请函,所以只得通过旅行社或中介购买邀请函,参团出游。“旅行社或中介机构根据客户的要求,比如电子类或学术类单位,通过第三方购买相应的邀请函,价格因旅游目的地的不同而不同,从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这些费用将摊在团费中。”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从去年开始,国家打击公款出游的力度持续加大,再加上通知的出台,相信会对公款出游起到扼制作用。
业内提醒
部分公款国内游开销更贵
业内人士提醒,在禁止公款出国(境)游的同时,应该警惕公款国内游的情况,因为国内某些旅游省市的开销甚至远远高过了某些线路的出境游。
晨报记者 吴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