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良久的新医改方案终于出台。对于长期游离在“体制外”的民营医院来说,更具操作性的细则是他们所密切关注的。
根据昨日国务院公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作为新医改方案中五个重点领域改革之一,公立医院的改革试点将加快推进。国家明确提出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机制,并且,将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但是,究竟如何鼓励,依然有待于更具可操作性的配套细则规定。
民营医院的尴尬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机构改革,关键还是要看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配套细则,以及对于民营医疗机构的态度。”看到刚刚公布的《意见》中提到的涉及民营医院的内容,福建华闽医疗集团医院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余小宝,反应平静。从2000年涉足投资医院以来,目前他已经全面负责六家医院的投资与管理。
而对于长期游离在“体制外”的民营医院来说,想要拉近与公立医院的“待遇”,从他的看法来说,显然没有这么简单。
实际上,此前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包括江西、广西、福建等地,都对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有具体的指导意见。
“从目前总体的情况看,地方上那些经营状况不好、对于当地政府造成较大负担的公立医院,以及所有的企业医院都将成为下一步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领域。”余小宝说。
在新《意见》中,也明确地指出了,“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制的试点,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从目前民营医院在我国的分布格局就能看出,民营医院都在努力往省会城市和相对发达的二级城市发展,很少在内陆城市和县级以下城市发展。因为在任何地方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都无法获得平等的地位。但是,在省会城市和发达的二级城市,即使是处于缝隙市场中,由于广大的就医人群和更大的辐射力度,也能够支撑一定规模民营医院的生存。”余小宝说。
对于我国公立医院引入社会资本进入的问题,除了实现多元化发展以外,同时也会保证患者享受到更为优质的医疗资源。但是,如果不能合理解决民营医院的平等地位问题,至少从目前来看,即使能够对民营医院开放,也不会推进民营医院能够深入到最需要医疗服务的基层地区。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
根据新医改方案中的内容,国家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并且“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国家计委2000年颁布的《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今年,我们集团管理的一个医疗机构在年审的过程中,费了好大力气才通过了非营利性医院的审核,关键是看地方政府的态度,以及《意见》细则如何制定。”余小宝说。
对于大型民营医疗机构来说,非营利性医院的“牌子”几乎就是目前生存与否的前提条件。
据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介绍,从新《意见》来看,准入制仍然是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机构的前提条件,而这种准入制将对市场的公平性带来影响。
特别是在医疗机构“管办不分”的情况下,公平的尺度很难把握。 孙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