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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促进公共服务的治理变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7日17:09  千龙新闻网

  针对公立医疗机构政府补偿政策的原有弊端,新医改方案有了新的突破,这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取代原有的“养供方”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是全世界公共管理改革的核心,在世界各国均有众多成熟的经验,值得我们加以借鉴。所谓“购买服务”,即指政府基于某种考虑,为某些公共服务(例如公共卫生服务、某些基本医疗服务)全额或部分埋单,但具体实施是通过竞争的方式,向所有符合资质的服务提供者购买服务。

  服务购买的办法很多。办法之一就是所谓的“补需方”。如果政府认为某一物品或服务应该为全体民众或者某些人群(例如弱势群体)获得,并且决定为其埋单,政府可以向需要这些物品或服务的人分发专门的代金券,例如食品券、免疫券、教育券、培训券、住房租金补贴券等等,然后受益者可以自由选择服务提供者。这种“补需方”之举,完全可以在公共卫生的发展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例如政府可以向民众“免疫券”,让他们自由选择医疗机构去接受计划免疫。目前,很多地方兴建了一些公立的免疫中心,专门为民众打疫苗,然而在大多数时间,这些中心是灯火通明但空空荡荡,形成空耗的局面。

  “补需方”之举的好处就是高效率,其一,可以节省大量行政成本、避免空耗;其二,促进了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竞争。政府可以把工作重点放在目标定位,即准确地甄别出应该受益的群体,让真正有所需要的民众获得来自政府的救助,从而体现社会公平。同时,民众对于服务提供者也拥有充分的自由选择权,从而可以促进供方改善服务,施惠于民众。

  新医改中所谓的“补需方”,还特指政府加强对公立医疗保险的投入,即政府以普惠制的方式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补贴,同时以选择性方式(即“城乡医疗救助”)为弱势群体全额或者部分支付参保费。毫无疑问,针对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补需方”措施,乃是新医改中最大的新亮点。事实上,正是因为长期以来政府忽视了“补需方”,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才漏洞百出,多数国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从而导致了医疗卫生事业的一系列弊端。走向全民医保,一方面分摊了民众医药费用的风险,可以缓解“看病贵”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筹集更多的医药费用,为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换言之,医疗机构可以直接从全民医保中获益。可以说,“补需方”的措施受到重视,正是新医改取得重大突破的标志。

  除了“补需方”之外,政府还要向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者增加投入,即“补供方”。政府出钱“补供方”,实质上是政府向服务提供者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和某些基本医疗服务。无论是上文提到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偿,还是基本设施建设和医疗器械购买,还是学科发展,政府都可以设立专项资金,以契约购买的方式投入各类医疗机构,当然也包括公立医疗机构。

  在政府提供的合同款项中,理应而且应该包含提供合同规定服务的所有成本,自然包括人力成本。获得政府合同的服务提供者,自然可以从合同款中提取一部分收入,成为其职工的工资。其实,无论合同是否来自政府,服务提供者从合同款中获取收入来发工资,这是天下通行的行为。

  那么,“补供方”究竟补给谁呢?换言之,政府合同究竟应该批给谁呢?很简单,谁能提供合同发包者(这里是政府)所希望看到的服务,就补给谁。至于供方是谁,民营的还是公立的,营利性的还是非营利性的,那是无所谓的。所谓服务购买,最为重要的是服务的质量和价格,至于服务提供者的身份,无关紧要。

  政府购买服务,正是市场机制的具体体现之一。新医改方案已经明确了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政府出资为公共卫生全额埋单、为基本医疗服务部分埋单,这就是“政府主导”的体现,而政府具体的补偿方式则应该引入市场机制。如果在政府补偿上依然采取行政化“养供方”的措施,依然沿袭传统的事业费拨款模式,何来市场机制呢?何来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的“结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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