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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习水公职人员涉嫌嫖宿幼女案开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8日20:15  人民网

  人民网贵州习水4月8日电 (记者 汪志球)8日上午8时30分,贵州省习水县嫖宿幼女案在习水县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7名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审,其中包括5名公职人员。2008年8月15日,习水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案称女儿被强奸。随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取证,贵州省有关省委领导也作出指示,要严肃查处此案。

  经公安机关查实,2007年10月,习水妇女袁某在县佳和市场非法经营旅社期间,与14岁的刘某及15岁的男友袁某认识。三人商议,由刘某和男友负责寻找女学生带到袁某家中进行卖淫,由袁某提供场所并联系嫖客。袁某按嫖资的30%收取“卫生费”,剩余嫖资归刘某及其男友。

  据统计,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期间,刘某及其男友在下午放学或下晚自习期间守候在学校附近,采用各种手段将女学生李某、王某、罗某等11名女生带到袁某家中,由袁某先后联系嫖客母某、在职教师冯某,在职干部陈某、黄某、李某、陈某等前去嫖娼。其中未满14周岁的幼女3名。

  2008年10月底,公安侦破案件,共抓获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1人。其中,介绍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嫌疑人袁某和7名嫖宿幼女犯罪嫌疑人(其中在职公职人员5名)被依法批准逮捕,刘某及其男友因未成年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少管,10名嫖娼人员被治安处罚,1名卖淫女被公安机关收教。今年2月,习水人民检察院对相关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并定于4月8日进行开庭审理。

  4月8日,习水县人民法院对嫖宿幼女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县人民法院院长余德平说,此案因涉及未成年人,所以未公开开庭审理,之前也未进行案情通报。但是这是一个社会影响面和危害性比较大的案件,我们依法严格办案。目前此案正在庭审之中。

  习水县县委书记李凌说,针对此案,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回避,不隐瞒,及时邀请媒体对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对涉案公职人员,县委采取坚决的组织措施,目前,涉案的习水县移民办主任李守民已经免除公职,县人大代表、习水县利民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母明忠已被中止代表资格,其他涉案公职人员也将依法进行严惩。

  遵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舟说,案件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为什么有黑旅社?为什么有黑老板?从2007年10月到2008年8月报案,为什么发案长达一年时间没被发现?反映出社会管理、干部教育、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学校内部管理和法制宣传教育不足等问题。

  杨舟说,对此案,法院要按照“两基本原则”(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认真审理,力争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依法严惩罪犯。对此类伤天害理、影响很坏的案子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顶格处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如发现案情重大,需要提级审理的,依法提级审理。审理案件时,将排除任何阻力,如涉及保护伞问题,坚决打掉。如发现公职人员不作为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习水县近期将开展打击卖淫嫖娼专项斗争和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加大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结案后,遵义市将通报全市,开展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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