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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医改:基本药物目录不等于医保报销目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9日12:06  新华网

  4月9号上午10点,国家卫生部药政司司长郑宏、卫生部中药局药政司司长许志仁、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郭剑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法司副司长许嘉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李忠做客央视网,就“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热点问题在线解读“新医改”,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这个力度非常大,规定也非常细,相信基本药物质量是可以得到有利的保证的。我们刚才谈到基本药物制度,也谈到基本药物的目录,大家想知道以后除了基本药物,其他的药医保是不是不能报销了,这个李司长给回答一下吧,还能报吗?

  李忠:这个也是网友非常关心的问题,这次意见和实施方案里规定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疗保障的报销目录,同时这个报销比例也高于非基本药物。大家很自然地想到,是不是这个基本药物的目录就是报销目录?我可以告诉大家情况不是这样,刚才郑司长也谈到了,说基本药物有很多目标,一个核心的目标是保证公平可及。其中有一个有临床,还有一个是这次也提出了,就是要使我们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全部配备。就是说一个基层能够配备使用的这么一个原则。通俗地说,就是说这个药品目录是能够保证在我们最边远的地区,哪怕是西藏的阿里地区,也能够有能力配备使用。所以这个药物目录不可能太大,而我们基本医疗保险的目录应该是一个相对比较大一些的目录,换句话说基本药物目录是将来医疗保险报销目录里面的一个部分。那么患者在医生的建议下,在优先的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基础上,如果根据诊疗的需要,需要使用医疗保险目录里面的非基本药物,也同样得到报销。

  主持人:我们网友不用担心了,如果你这个药不在基本药物里面,又是在参保中也可以报销。

  郑宏:只是报销的比例不一样,基本药物报的最多,其他的报销的就。(编者注:原文如此)

  李忠:保证基本药物的优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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