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颖)58岁的钟铮一头黑发梳得整整齐齐,即使是昨日坐在深圳中院刑事审判庭被告席上。被捕前,他身兼深圳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深圳市正中元物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数任,而他之所以从“领导”变成“被告”,是因其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697万余元、受贿300余万元。
根据检方指控,他不仅非法过户房产贪污697万余元,而且收受一建筑商16万“感谢费”,还以出国考察、过节、给在英国的儿子汇款等理由,多次收受一下属公司负责人财物。此外,还帮助一投资公司成功收购物资集团持有的中物公司30%的股权收250万。昨日,检方指控钟铮涉嫌贪污、受贿两项罪名,钟铮对所有款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对罪名持异议。昨日钟铮的一些亲属、朋友也到庭旁听。
据了解,钟铮已退还赃款共计人民币333万余元、港币15万元、美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