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工作的青年王帅(化名)在网上发帖,反映家乡河南灵宝市政府违法征地,灵宝网警日前以涉嫌诽谤罪赴上海将王帅抓捕。
在上海和河南灵宝看守所里呆了8天之后,王帅被取保候审,并被要求保持沉默,每两个月写一封对发帖行为的思想认识给警方。
灵宝市委宣传部王部长表示,王帅“败坏了政府名声”,所以要“教训一下”他。
跨省追捕
年仅24岁的王帅刚刚经历了一场牢狱之灾。在记者面前,他一直显得很警觉,不时查看有没有被跟踪,然后不好意思地笑笑:“实在是被弄怕了,有些草木皆兵了。”
3月6日下午2时左右,王帅正在上班,忽然有两名着便装的男子来到他们公司。其中一位对他掏出证件,证件显示对方是上海刑侦五队的警员。他们要求王帅“跟我到公安局走一趟,我们有点事要问你。”
容不得王帅多想,两名便衣将王帅带进了一辆桑塔纳轿车。在车里,王帅见到了两名灵宝的老乡,没有亲切的招呼,只有一副冰冷的手铐。后来王帅得知,他们是灵宝市刑警大队的何艳伟和网警大队的李平。
此时王帅明白了,肯定是自己在网上发帖披露老家河南灵宝非法征地,引来了祸端。
王帅向记者回忆了当时的情景:
“知道为什么抓你吗?”刑警何艳伟问。
“不就是我举报市政府违法征地的事么。”王帅说。
“那就对了,看你本事大的。你还干过什么?”
“没有。”
“没有?那些照片怎么跑到网上去的?”
王帅在上海市第二看守所待了3天。3月9日下午,上海警方和灵宝警方一起把王帅提出来,带到火车站。“上火车前戴着手铐,一路上他们一直说,这次只是回去问问你。”
王帅说,在车上没有戴手铐,但到晚上睡觉的时候,他被铐在了卧铺床沿的栏杆上。
因言获罪
王帅遭此祸,只因他在网上发了篇“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的帖子。
2008年5月28日,当地政府以建设五帝工业聚集区为名,“租”用了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其中大部分是基本农田,约3万余农民将失去土地。
市政府书面公告了地上附着物数量及补偿金额,以每年1000元/亩的价格租地,30年为限。为促使农民尽快清理,政府承诺,在规定时间前清理完毕者,便可得3%地上附着物补偿金额的奖励。大部分农民为得到奖金,争先恐后地把果树、小麦等清理了。但有几个村民研究了土地法,发现以租代征是国家正在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先后在三门峡、郑州上访。政府为安抚农民,将租价提高到每年1200元/亩,终于达成协议。
王帅的老家在大王镇南阳村,他在电话中得知此事后,感觉政府所为明显违法,就上三门峡土地局、河南省国土厅网站查批文,并通过网络在线信访多次向河南省国土厅递交举报信,但一直没有结果。
“农民们大多以为土地是国家的,不知道土地是集体的,国家什么时候想征就征了,只要补偿附着物补偿金和青苗费就行了,有关人员在宣传时也故意这样误导。”王帅专门买了一本农村土地法律的书籍,让村民们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王帅向记者出示了《土地管理法》,其中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而大王镇村民目前得到的补偿只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本没涉及。
2月12日,在多次求助无果的情况下,王帅“迫于无奈和义愤,想通过网络曝光,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于是将照片发布到网上”。
这个帖子一上网就红了,网易、新浪、搜狐、雅虎等都放在首页,也惊动了当地相关部门。
“我听说警察去了我家,但没想到,警察竟然到上海来抓我了。”说起此事,王帅仍心有余悸。
被囚八日
3月10日,王帅从上海被带回了灵宝。在公安局,王帅第一次做笔录。“还是那两个警察,他们想让我写悔过书,想让我承认因为征地补偿不满意,诽谤灵宝市政府不抗旱。”
“地都征了,还抗什么旱?”王帅反驳说,他认为自己说的都是事实,更没有诽谤。
警察又让他承认照片是移花接木的,王帅拒绝。
做完笔录,警察给王帅发了拘留证,罪名是“诽谤”,“这时,警方容许我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我刚说了一句,‘我现在回来了,在灵宝市公安局’,警察就让我挂掉了。”
下午5时,王帅被送到了看守所。
王帅的父亲王社平告诉记者,3月6日王帅被抓后,至3月10日到灵宝,河南警方都没有通知其家人。“那天我给儿子打电话打不通,就感到出事了。”
家人心急如焚,四处打听无果。直到5天后,他们收到拘留通知书,才知道王帅在灵宝看守所。
王社平与灵宝公安局联系,希望能放人,得到的答复是:把地里的树刨了,人就出来了。王社平说要先见人,才肯刨树。“那就等着吧。”对方说。
3月13日,警方将王帅作了取保候审,理由是“证据不足”。后来王帅才知道,原来是他家人和政府达成的协议,把果树砍了,警方才答应放人。“要求我保持沉默,并每两个月写一封‘对发帖行为的思想认识’给他们。”王帅说。
这时,王帅离开公司有8天了,他生怕因此被公司辞退,“顾不得许多,就想尽快回到上海”。
“教训一下”
“这个人实在是太过分了,你看看他在网上说的这些,简直是胡说八道。什么‘抗旱绝招’,明明是混淆视听。这些地被征了,农民让羊把麦苗吃掉,这是很正常的,没什么好炒作的。这样说给我们灵宝带来多坏的影响!”灵宝市委宣传部一位王部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王部长说,这个发帖人完全是“造谣”、“诬蔑”,让市里之前为抗旱做的很多工作都白费了,“实在是太让人生气了”。
王部长说,主要是水利部门认为这个帖子给他们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反映到公安,然后按照法律程序,对发帖者进行了处理”。
说到征地,王部长认为是“省里统一规划,手续完全合法,只是部分村民对补偿有意见”。
记者在一份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上看到,题为《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灵宝市2007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中写到,同意灵宝市政府征收几个村的土地,灵宝市2007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共计33.4314公顷。批复中强调,“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保证其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但村民反映,征地后村民生活水平严重降低。苹果是当地的特色产业,比如王帅家,都是20年左右的果树,一亩年收入在7000-8000元左右,租地后一亩地才得1200元。还有村民种的是蔬菜,一个大棚收入就能达到1.5-2万元。
王部长的说法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目前政府正在研究一个成熟的办法。“不是不给,只是要想一个较好的补偿方式。”
至于农民反映的“以租代征”,王部长说,征地手续得一批批地办,由于要赶工期,有些属规划内但手续还没办全的,就以租的方式先占下来。
王部长说,政府一直在想办法跟村民沟通,但总有些村民不理解,做出一些过激行为。“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但不应该采取这种在网上发帖的方式,败坏政府名声。”
“做事就要承担责任,受到一定惩罚,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王部长最后说。
不再“愤青”
“这件事确实给我一个深刻教训,以后再不敢‘多管闲事’了。”王帅说。作为上海的一名白领,他为这次“打抱不平”确实付出了惨痛代价。“再多拘我几天,工作都该丢了。你知道现在工作不好找,回家务农都没地了!”
王帅说,他“早已不做热血青年好多年”,但这次看到乡亲们被“逼到了绝路”,忍不住站了出来。“我本来是想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的,可根本没用。”他向记者展示了通话记录,有打给各级国土部门和相关纪检部门的,“没有任何回音”。这时他才想到在网上发帖,为引起人们注意,用了当时比较热门的“抗旱”。
“有人说这跟抗旱没关系,可能是,但我说的都是真话,怎么就被当成‘诽谤’了?”
“本想帮乡亲们办点事,结果把自己弄进看守所了。现在想想,能出来已经是万幸了,也算得到教训了吧。”■
本版综合中国青年报、新华网等报道
媒体观察
“因言获罪”的三重解读
从现代政治理念角度看:
到底谁败坏了政府的形象
接受采访时,灵宝有官员说:“这个人实在是太过分了,你看看他在网上说的这些,简直是胡说八道……这样说给我们灵宝带来多坏的影响”“做事就要承担责任,受到一点惩罚,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
一个举报的网帖,就把灵宝市政府的形象败坏了,灵宝的政府形象就这么脆弱?《钱江晚报》的评论质问道:如果灵宝的领导真这么在乎政府的形象,为什么在征地这个牵涉到农民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上胆敢违法?难道当地百姓眼中的政府形象就不是形象?为什么群众举报这么久,政府迟迟不予理睬?
《南方都市报》的社论则指出,灵宝政府与网民王帅之间,是强势的行政权力与弱势的公民权利之间的真实写照。事件给公众提供了集体反思的机会,让公众得以对一些地方政府公权力的毫无克制、对法律运用的正义流失,有更为深刻的检视和追问。
从公民权利角度看:
主人岂有被公仆“教训”之理
针对灵宝官员“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的说法,《齐鲁晚报》评论针锋相对地指出:民众必须“驯服”公权力,而不是反过来被“教训”。一些地方的官员,不管法律,不问是非,只是因为“不高兴”,他们就要“教训人”。可是,政府凭什么“教训”老百姓?警察难道是政府“教训”百姓的工具吗?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公仆岂有“教训”主人的道理?
《北京青年报》的评论指出,如果灵宝市的领导干部能够意识到危机之所在,他们理当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理当给失地农民更加合理的补偿,从而重新赢得农民的拥护。难道他们不应该为此感谢王帅吗?如果他们真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看得比自己的面子更重要,如果他们真懂得公民自由与宪法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他们就应该纠正跨省追捕的做法,向王帅致以深深的歉意。
从法治的角度看:
“玩法”很完美公义却蒙羞
王帅被抓捕事件中,无论是立案侦查,异地抓捕,还是实施拘留,甚或取保候审,好像都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但难掩法律被玩于股掌的实质。
《新京报》分析认为,在刑法上,要构成诽谤罪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而灵宝市政府违法“租”地并非虚构。此外,要构成诽谤罪还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而遭王帅诽谤的是谁呢?竟然是“灵宝市政府”!但根据刑法的规定,诽谤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或名誉权。换言之,诽谤罪的侵犯对象只能是自然人。就算王帅真的“诽谤政府”了,也不可能构成“诽谤罪”。正因如此,警方最后以“证据不足”为由,给王帅办了“取保候审”。
灵宝发生的“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否该有人对此承担责任?人民网发表评论追问,我们不能让“上海青年”为了法理和正义付出了8天看守所生涯后,还要其丧失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信心!
《羊城晚报》评论也呼吁,目前最迫切的,还是请上级部门迅速介入,查清楚“违法租地”与“跨省追捕”背后的真相,给举报者以及关注这起事件的人们一个公正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