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天下事:她为何被送入精神病院?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3日11:07   SMG《深度105》

  《疯狂的麦穗》实况一段

  【演播室1】大家好,欢迎收看电视评论节目《深度105》。您刚才看到的是电视剧《疯狂的麦穗》的片段,这部电视剧描述的是一名正常的女大学生被家人7次送入精神病院的故事。您现在看到的照片上的这名女子叫邹宜均,她的经历虽不像电视剧情节那般跌宕起伏,但讲起来您同样会觉得不可思议:两年前,她被家人两次送入精神病院,强制治疗了3个多月,出院后她出家为尼。今年一月,邹宜均一纸诉状,又将自己的家人和精神病院告上了法庭。

  【字幕】2009年3月底

  【解说】在北京的一家禅茶馆里,讲起两年前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的经历,邹宜均依然历历在目。

  【采访】邹宜均

  我觉得影视作品可能还没有描写的这么痛,我觉得远远超乎我的想像,应该是比影视作品讲的还深刻一点,还严重一点。

  【解说】2006年10月21日,这是导致邹宜均人生轨迹发生重大改变的开始。这一天,她离开自己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的家,由哥哥开车,一起去墓园为过世一年的父亲扫墓。但到墓园门口,她刚一下车,就被七八个男人强行推上了另一辆面包车。

  【采访】邹宜均

  他们在一分钟以内,很快地就把我的手背铐着铐起来,然后用一条旧领带把我的眼睛捂住了,就这个时候,他们还扒我的裤子

  记者:当时你什么反应?

  我当时是本能地要自己给自己保护,因为很受侮辱嘛,你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都是男的,你无补于事的,很快,我右边的臀部被扎了一个东西,凉凉的,我的常识告诉我,那个是一个注射。

  【解说】等邹宜均清醒过来时,她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她想不到,自己竟然被送进了一家精神病医院。

  【字幕】广州白云心理医院

  【实况】

  记:这个就是她当时住院的床位是吧?

  张:对。

  记:这里每一间房间都有这样的铁栅栏保护是吧?

  张:对,防止出现意外。

  记:当时住了多长时间?

  张:住了5天。

  【记者出镜】这里是广州白云心理医院。两年前,27岁的邹宜均就是被强制收治到这里,以精神病人的身份,接受治疗。在这里,所有的窗户都装有防护铁栅栏,每一层楼梯口都是厚重的铁门。在这个封闭的机构里,邹宜均失去了与外界的正常联系,也失去了任何可能的救助途径。

  【解说】在医院里,一心认定自己被绑架的邹宜均,借用一个病人家属的手机,偷偷联系了她认识的一位律师黄雪涛。

  【采访】邹宜均

  但是情况非常危急,电话都没讲完,又来了一帮人,把我拽哪里去了,拽病房去了。

  【采访】黄雪涛 邹宜均的代理律师

  我第一分钟关了邹宜均的电话之后,马上给她哥打电话,她哥就表示他会跟他大姐一起去营救邹宜均,我说我们分头行事,结果过了半个小时,我再打他电话的时候,他再也不接我电话了。

  【解说】据邹宜均说,随后她被医院强制打针,又昏睡了两天,直到第三天早上,才迷迷糊糊地听到有人叫她"韩丽"。这时她才得知,自己被家人化名为"韩丽"登记入院。

  【采访】邹宜均

  一个真相是我被化名了,我被化名了意味着什么,我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别人要来找我也找不到。

  【解说】果然,当黄雪涛律师赶到医院,要求会见邹宜均时,但却查无此人。

  【采访】黄雪涛 邹宜均的代理律师

  那边查了下说没有,果然是没有邹宜均这个病患,那这个时候我就觉得太奇怪了。

  【解说】黄雪涛只得报警,直到警方到来后,医院才承认的确收治了邹宜均。但是,警方最后以医患纠纷不便介入为由,没有立案。情急之下,黄雪涛只好求助于媒体,一时间,广州各大媒体云集白云心理医院。直到此时,黄雪涛才终于有机会隔着医院的铁栅栏见到了邹宜均。

  【采访】邹宜均

  我特别激动,我当时才知道原来黄律师没有放弃我,都守在那里。当时黄律师在外头哭,我在里头哭,特别激动。

  【解说】2006年10月26日午夜,邹宜均被家人接出了广州白云心理医院,不过让邹宜均更没有想到的是,家人并没有把她带回到深圳的家里,而是又把她转到了另一所精神病专科医院——中山市埠湖医院,继续进行强制治疗。

  【采访】邹宜均

  因为那个药物也很刺激,就整天都想吃饭,吃完还觉得饿,就想睡觉,就整天弄得迷迷瞪瞪的这样。

  【采访】黄雪涛 邹宜均的代理律师

  这三个多月的时间,邹宜均对我就是人间蒸发了,就是一种失踪的状态。

  【解说】经过黄雪涛律师的不断努力,包括数次报警以及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反映问题,三个月后,邹宜均才终于被允许自己出院。

  【演播室2】看到这里,大家可能很难理解,这邹宜均的家人为什么执意要把她往精神病院里送呢?按照邹宜均的说法,事发之前她和家人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邹家是传统的客家家庭,兄妹四人,邹宜均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而父亲在去世前曾立口头遗嘱,将房产留给邹宜均。但是母亲认为,作为女儿,邹宜均不可以继承遗产,矛盾由此爆发。父亲去世后,邹宜均又遭遇了婚变,通过协商,她获得了30万离婚赔偿,但是,母亲又执意要将这笔钱代管。邹宜均因此与母亲和哥哥发生了多次激烈的争执,她认为,家人送她到精神病院就是为了夺走本应当属于她的财产。

  【解说】据邹宜均说,早在出事之前,她就曾听二姐说,家人要把她送进精神病院。于是,为防意外,她与律师黄雪涛签署了一份授权委托书。

  【采访】邹宜均

  这个授权书是什么内容呢,就是说在家庭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如果我遭受家里的绑架,或者把我送进精神病院,那我的律师是要凭着我的授权书对我实施司法救济的。

  【采访】黄雪涛 邹宜均的代理律师

  当时还是觉得是不是有些过虑了,怎么你们家人再怎么冲突,也不至于发展到这样一种做法吧。

  【解说】黄雪涛也万万没有想到,不久邹宜均果真被强行送入了精神病院被强制治疗。

  【解说】第二次出院后,邹宜均对家人极度不信任,她摆脱了母亲的贴身监护,到一个朋友家暂住。到后来,却发现自己再也回不去了。

  【实况】

  (报纸)这个就是我的家,我回去后发现开不了锁了,进不了家门了

  记者:你回不去自己的家了?

  对,然后我妈妈他们写了个声明贴在保安室,这个房子只有她跟她儿子可以进去,我不可以进去。

  这是10月22日,我是06年10月21号(出事)么,第二天我帐户上的钱就被转走了,23万么。

  【解说】这就是邹宜均在深圳的住所,如今这里大门紧锁。那么,邹宜均的家人是怎么看待此事的呢?记者打通了邹宜均的哥哥邹建雄的电话。

  【电话采访】

  我是邹建雄的朋友,你要了解什么情况,我帮你转告他。

  记者:这个号码不是邹建雄的电话号码吗?

  他现在有事忙着。

  记者:他现在有事忙着?还是你本人就是啊?

  有什么问题我可以帮你转告他。

  记者:其实我们就是想了解一下,当初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她会被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有没有出于医疗之外的其他原因?

  没有,并没有像你说的那样,她家里人只是作为家人,只是出自爱心,一个母亲的爱心。

  【解说】记者试图联系邹宜均的哥哥当面沟通,但遭到拒绝。

  【实况】记者在邹建雄家楼下门禁对话

  记者:我们想当面和他有个沟通。

  他现在不在家。

  【解说】邹宜均2001年毕业于某师范大学的管理系,毕业后一直从事物流业,出事前曾就职于一家建材公司,记者找到了这家公司的负责人。

  【采访】施明锋 建材公司负责人

  她是一个做事很热情,反应速度也很快,当然她脾气可能稍微急躁一点,做事很有效率的。

  记者:前后接触了有多长时间?

  差不多半年的时间。

  记者:在半年多的接触时间里,您发现她有精神方面的障碍吗?

  看不出来,没有感觉。

  【解说】出院后,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精神病的邹宜均开始了漫漫维权之旅。2009年1月,她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家人和精神病院告上了法庭。邹宜均的诉讼请求很简单:要求认定家属委托医院收治她的协议无效,院方赔偿一万元并道歉。

  【记者出镜2】邹宜均状告其家人和精神病院的官司目前尚未判决。事实上,这个普通的民事案件揭示出来的问题并不普通。判定一个人的精神状态需要什么样的法定程序,在没有确定的判断之前是否能将一个人作为精神病人强制治疗,被收治者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这些都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精神医学问题,而是对我们现今的法律和社会提出了直接的疑问。

  【解说】邹宜均被强行送入白云心理医院后,院方才对她进行了诊断,认为她患有"无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

  【采访】张延赤 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医务科长

  她当时的情况具备了比如说言语夸大,思维奔逸,注意力不集中,情绪比较高涨。

  【采访】邹宜均

  记者:你当时有做过辩解吗,说声称自己没有病?

  有啊。

  记者:有用吗?

  没有用,一点用都没有。

  【解说】邹宜均说,在精神病院最大的痛苦是,虽然坚信自己没有精神病,但如果否认,就会被认为是病情更为严重。

  【采访】邹宜均

  有口难言,你就别说,你就别说自己没病,这家伙病得不轻。这就叫自知力,承认自己有病,这就叫自知力。具备了自知力了,这才是能够康复的重要前提。如果你没承认自己有病,那就是还远着呢,还要好好观察,好好治疗。

  【采访】黄雪涛 邹宜均的代理律师

  一个人只要被贴上精神病人的标签。突然之间,她所有的表达都被认为是错误的,她没有任何维护自己意愿的权利,没有任何意愿受到社会尊重,这种状态让我觉得非常震惊。

  【解说】2001年,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强对精神病院管理的通知》,拒绝接受治疗被列为精神病人入院收治指征之一,但是,在很多专家看来,这恰恰是一个悖论。

  【采访】王岳 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副主任

  就像我们以前有个贺岁片,叫《没完没了》,《没完没了》里,傅彪所演的那个主人公实际上就是被朋友的一个恶作剧害了,医生进入他的家,问傅彪你有没有精神病,傅彪说我才没有呢,你才有呢。

  (《没完没了》实况)

  这个片子里也确实反映出一个问题,有的时候你会发现当这个病人被捆绑到医院的时候,我经常说正常人可能表现得都像精神病人了,我也会歇斯底里的,我很生气,怎么能这样对我呢?那么很可能会加剧或者说令医生更加怀疑他是不是有病了。

  【解说】王岳,北京大学卫生法学专家,在他看来,目前对于精神疾病的诊断和鉴别仍然处于经验判断状态,更多依赖于医生的主观分析。

  【采访】王岳 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副主任

  我们没有任何的化学指标去判断他或者说客观指标去判断,我们医生对精神病人的诊断完全依据的是一种主观陈述,这种主观陈述既包括病人本人的陈述也包括他周围人的陈述,但是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一旦周围人的陈述是虚假的,医生是判断不出来的。

  【解说】而在现实中,医院还往往根据家属的要求,直接上门强行收治病人,邹宜均就是如此。

  【采访】张延赤 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医务科长

  一直以来(有)这个服务,可能哪一家的精神病院都存在这样一个服务。

  记者:其中需要采取强制手段的比例有多少?

  也有很多强制手段,所说的强制手段就是我们的一个保护带,不至于他伤到自己。

  【采访】杨小军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

  记者:如果病人本人他拒绝接受治疗的话,医院的这种强制收治在您看来有这个法律依据吗?

  我觉得现在我们的医疗部门没有这种权利,除非涉及到(违反)刑法的那种情况。

  【解说】杨小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他介绍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精神病人强制治疗仅限于他对社会实施了危害行为,经过法定鉴定程序后不负刑事责任,这部分人必要时可由政府强制医疗。除此之外,都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能限制其人身自由。

  【采访】杨小军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

  任何一个成年人他都是有他基本的权利和自由的,如果把这个人限制在一定空间不让他离开,一定程度应该说这就要限制人身自由。

  【解说】记者在白云心理医院还发现,在委托治疗同意书等文件上的监护人一栏中,签的都是邹宜均母亲和哥哥的名字。但实际上,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家属要成为成年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必须经过法院批准。

  【采访】王岳 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副主任

  那按照民事诉讼法,应当是由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无行为能力人,并且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这个时候被指定的这个人,我们说他才成为精神障碍者的监护人。

  【解说】但是,在邹君宜的经历中,这样的法律程序却并未被遵循。

  【电话采访 邹君宜哥哥的朋友】

  记者:如果一个成年的公民,要被判断为没有行为能力,有监护人,这是需要法律来授权和宣告的。

  现在她家里人并没有关心她有没有监护能力,她家里人只是觉得她有病,然后送她去治病,就是这么简单。

  【采访】张延赤 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医务科长

  记者:医院在接治的时候会去求证这个监护人资格吗?

  只能说我们这些作为病人的家属来讲,还有着一份爱心,想把患者快点治好。

  【解说】在黄雪涛律师看来,精神病人的住院费用不菲,医院在利益驱动下更多地是为送治者负责,也就是为买单人负责,从而忽视了当事人的意愿。

  【采访】黄雪涛 邹宜均的代理律师

  利益驱动,是精神病院滥收病人的一个非常关键的原因。

  【采访】张延赤 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医务科长

  最基本的消费是一个月6000多块钱,有的一些特殊的治疗也可能是七千,八千。

  记者:是否存在医院由于利益驱动的原因将病人强制收治?

  这点我并不是说医院方面没有利益的考虑,但至少说我们在收治病人方面,对于邹宜均这个个案来说,我们就只是治病而已,因为她就是住5天嘛。

  【解说】专家认为,现行的精神病人收治现状,无论在医学还是法律上都有着明显的缺陷,隐患无穷。

  【采访】王岳 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副主任

  专门针对精神障碍者或者说精神类疾病一部专门的特别法现在是空白,最起码在中央这一级是空白。那就会出现一个非常可怕的现象,那很可能精神病医院就成了一个很容易发生侵害公民自由权利的这样一个地方。

  【解说】被视为精神病人的邹宜均出院后,写下了10万多字的《疯人院日记》,记述她被强制收治的过程,以及在精神病院的见闻。

  【实况】记者和邹在电脑前

  邹念一个女病人洗完澡在等衣服的片断。

  【解说】写完《疯人院日记》,邹宜均又动手写了4万字的《精神卫生立法报告》,希望能够更科学、清晰地界定精神病人收治的条件、范围以及具体规范,之后她就出家了。

  【采访】邹宜均

  因为现在精神病院收治的制度缺失,一定要去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这个制度不解决,这个收治制度还是这样滥收病人,这个问题一天不得到解决的话,我们就没办法去免于这种隐患,免于这种风险,免于这种恐惧。

  【记者出镜】如今邹宜均独自一人生活在北京郊区,很少回到深圳。如果回来,一定要有人陪伴。她说,只有这样,她才觉得安全,不再恐惧。其实,邹宜均的恐惧并不仅仅是她一个人的痛苦经历。在目前精神病院强制收治体制仍然处于法律空白的情况之下,邹宜均的不幸遭遇很可能在某个人身上继续上演。这个人可能是你,可能是我,也可能是我们身边每天遇见的认识或不认识的人。

  【演播室3】从1985年开始,我国就启动了精神卫生立法程序,但是路漫漫,这部法案至今仍未出台。邹宜均的经历让我们感到,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刻不容缓。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已经把《精神卫生法》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相信这部法律的颁布,会有助于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权利保护,也会让人们更有安全感。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