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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公布举报电话治理虚假及有偿新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4日15:4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14日电(记者隋笑飞、廖翊)为确保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真实,维护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对一批严重虚假失实报道予以全行业通报,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查处。

  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基层单位和群众如发现媒体刊播虚假新闻,记者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以及利用采编报道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行为,可向三部门举报。三部门将严肃查处违反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规定和违反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行为。国家广电总局举报电话:010-86091111;新闻出版总署举报电话:010-65212787;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10-582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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