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4月15日电(记者王研)15日,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社会广泛关注的民警李宏专见义勇为遇害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1月16日,被告人肖成华在蒙自县城遇见被告人王昌品,两人商量抢劫女性首饰,并商定分工。当晚7时许,两人看到陈某、梁某两名妇女,便尾随两妇女至某婚纱店门口,王昌品冲上去抢陈某的金手链。此时,途经的蒙自县芷村镇交警中队交警李宏专正在休息时间陪妻子逛街,看见发生抢劫后,李宏专上前制止,肖成华见同伙被按住,便拿出刀朝李宏专的胸部刺了一刀后逃离现场,王昌品则趁势挣脱并抢走金手链。李宏专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