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谷建芬称音乐版权费征收新规定有望年内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7日07:26  红网

  红网4月16日讯 (记者 朱青) 4月16日下午,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媒体资源推广会在北京举行。著名作曲家、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谷建芬在活动间隙接受采访时相当支持向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征收音乐版权费:“从无价到有价,我们的音乐维权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日前,中国音乐家协会党组书记徐沛东在成都出席第71届美国好莱坞斯卡莫国际大奖颁奖礼时透露,国家版权局年内将出台向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征收音乐版权费的相关规定。版权费收取标准暂定为电视2.5元每分钟、广播0.3元每分钟。对于这条消息,谷建芬直言虽然价格很低,但从无到有的过程令人高兴:“我们之前提出的是60元一分钟,目前起点低没关系,让人高兴的是从无价到有价,我们的音乐维权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今年两会期间,徐沛东提交了关于音乐版权的议案且被非常重视。谷建芬表示:“我们现在收的版权费主要是复制权,比如CD和唱片等,但是更重要的财产,比如广播和演员表演等方面的版权费征收还不够完善。要通过立法加强人们在法律上的意识,同时著作者也要有对自己版权进行维护的意识。”

  国内音乐版权收费刚开始起步,谷建芬表示可以参照一些国外的经验:“朝鲜、韩国每年收取的版权费有7000万美元左右,我们却只有4000万人民币,日本广播的版权费是900元一分钟,欧洲是180元每分钟,我们之前提出60元每分钟,现在说的每分钟3毛钱还没有定下来,还需要各方面的协商,我当然希望给词曲作者的版权费越多越好。”谷建芬表示有关新的版权费规定有望在年内落实,她对此也很期待。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音乐 版权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