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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海人大代表涉嫌嫖宿幼女受审

  贵州习水县5名公职人员嫖宿未成年少女案令全国震惊之际,浙江临海市一名有人大代表头衔的商人王宗兴也因涉嫌嫖宿幼女,4月10日上午在当地法院受审。

  不久前,临海市气象局原副局长池全胜“买处”案已经审结,池因嫖宿幼女罪被判刑6年半。两人嫖宿幼女,是基于徐某某、张某某等人的介绍而促成。同样令人震惊的是,介绍人还是在校初中女学生。

  2008年10月26日上午,池全胜通过电话达成协议。一个女孩将一名叫豆豆的小姑娘送上门来,女孩离开后,豆豆突然跪在地上乞求:“叔叔,我还是一个学生,只有13岁,你放我回去吧。”

  见豆豆不愿意,池摆了摆手。当豆豆离开房间下楼后,被刚才介绍卖淫的徐某某等人发现。徐某某等人立即将她拉到通道上软硬兼施。随后,豆豆第二次走进房间,欲火难耐的池全胜在明知她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池全胜支付了3500元钱。2008年11月26日,临海警方根据群众举报捣毁了一个卖淫窝点,池全胜被抓获归案。

  现年53岁的王宗兴是临海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也“重蹈覆辙”。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1月8日下午,王宗兴经某校学生徐某某、张某某、林某某等人的介绍,将幼女苗苗带至临海市古城街道一个宾馆的房间内嫖宿,后付给人民币300元。2009年1月13日,王宗兴被公安机关抓获。

  而充当“拉皮条”角色的徐某某、张某某等人,当时都是临海市某校初三女学生,均未满16周岁。据交代,她们在物色对象时,重点把那些不怎么爱学习、贪玩,又喜欢花钱的低年级女生作为目标。一旦有人抗拒,则采取威胁、恐吓甚至殴打等手段逼其就范。

  据悉,在这起荒唐的系列卖淫案中,组织并参与卖淫的女中学生共有5人。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介绍卖淫罪系一般犯罪主体,必须年满16周岁才能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只能“另案处理”。(文中当事人为化名)(浙江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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