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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竞争性业务要分业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0日09:1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快讯 中国之声记者冯悦、张华杰报道:今天(4月20日)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邮政法修订草案规定,邮政企业的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应当逐步实行分业经营。

  在上次审议中,有的常委会委员认为,邮政企业履行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国家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邮政企业从事快递等竞争性业务,应与从事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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