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明确仲裁地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0日09:2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快讯 中国之声记者张华杰、冯悦报道:今天(4月20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明确了仲裁地点。草案规定:“开庭可以在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的乡(镇)、村进行,也可以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所在地进行。当事人双方要求在乡(镇)或者村开庭的,应当在该乡(镇)或者村开庭。”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