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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快讯 中国之声记者冯悦、张华杰报道:今天(4月20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国防动员法草案规定,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可以根据需要,依法在实施国防动员的区域,对金融、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新闻媒体、广播影视、能源水源供应、医药卫生、食品和粮食供应、商业贸易等行业实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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