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大学医学部日前公布的招生体检中规定,肝功能异常、体重超标以及低于1.60米的男生和低于1.50米的女生,将受到“不录”或“慎录”的限制。
该规定引发质疑,4月16日,公益维权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陆军向教育部、卫生部分别寄送举报信,认为北大医学部的招生体检要求存在多处歧视,要求予以撤销。
前日,北大医学部招办负责人表示,这些限制是出于对考生负责任的角度,主要是从考生的实际利益出发,肝功能异常、体重超标等学生就业会存在困难,“如果现在不限制,将来后悔就为时已晚了”。
招生
慎录体重超标20%者
日前,北大医学部招办负责人透露该院招生体检的要求为,除了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拒绝录取肝功能异常、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800度以上近视、酒精过敏、斜视、口吃等学生;并对身高低于1.60米的男生、低于1.50米的女生以及体重超标20%者慎录或限录。
质疑
限制身高体重违法
北大医学部的招生体检要求,受到了多方质疑。陆军认为,北大医学部在招生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身高歧视、体重歧视、乙肝歧视,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也违反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他找出北大医学部网站上刊载的标准体重计算公式:体重(kg)=(身高-100)×0.9,以身高1.70米计算,考生的标准体重为63公斤,体重如果超过75.6公斤将被视为超标。
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李方平认为,“按照身高、体重、乙肝携带等身体条件把考生分成三六九等,缺乏法律依据,违背了我国《宪法》和法律关于公民平等的规定,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也表示,除了飞行员等少数的特殊专业之外,对考生设立身高和体重的限制是完全没有理由的。而对于乙肝携带者的专业限制,也必须符合现有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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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学部招生体检要求
1.不予录取:肝功能异常、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酒精过敏;视力方面,一只眼睛矫正视力达不到4.8或者是单只镜片矫正度数超过800度(包含800度),或双眼矫正度数相差超过200度(包括200度),斜视、色盲、色弱;口吃;嗅觉迟钝及影响专业学习的各种身体畸形;体育未达标。
2.对以下情况限录或慎录:男生身高低于1.60米,女生低于1.50米;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矫正度数超过600度(包括600度)等。
3.此外,皮肤过敏者药学专业不录取,其他专业也慎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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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在京医学院校体检要求
●首都医科大学
1.不予录取:眼睛近视矫正视力低于4.8,双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差大于200度,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超过800度,色盲、色弱,斜视、弱视;嗅觉迟钝、口吃;肝功能异常或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躯干和肢体残疾者。
2.建议身高1.55米考生不要报考护理专业。
●北京协和医学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3.肝功能异常或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会影响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
来源:各学校招生网站
■ 校方回应
“体检规定是对考生负责”
相关负责人表示,肝功能异常或体重超标者就业会困难
本报讯 前日,北大医学部招办负责人表示,无论是对考生身高、体重的非强制性要求,还是对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的限制,都是出于对考生负责任的角度,主要是从考生的实际利益出发。
“大多医学院都有限制”
该负责人表示,国内绝大多数医学院都对肝功能异常、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考生有所限制。因为目前医药类行业出于对病人的保护,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毕业生在医药类行业就业十分困难。如学生毕业不能学以致用,一方面给学生本人造成很大的损失,另一方面也是一种资源浪费。
此外,该负责人说,如招收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考生,他们在实习、实践过程中会增加感染病人的风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包括:学前教育、面点工艺、烹饪工艺等。作为医生,因需要在病人身上进行各种器械操作,其对病人传染的风险不会小于厨师对食客传染的风险。
“医药行业对形象要求高”
至于对身高和体重的要求,“这是一种建议,并不带有强制性”。该负责人认为,医学是一门实践性科学,身高和体重不理想会在学习、实践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更重要的是由于医药行业与人交流、沟通较多,目前的趋势是用人单位对个人形象越来越挑剔,超重严重和身材不够高大的学生就业也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难,少数未就业者常常就是这些学生。
本组稿件采写
本报记者 魏铭言 郭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