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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4月20日讯 (首席记者员娟绸)新修订的 《山西省地震应急预案》近日公布。本省及省缘发生5.0级以上、毗邻省区发生6.5级以上和国内发生7.0级以上对我省产生严重影响的地震灾害事件时,将启动该应急预案。
地震预报意见由地震部门依法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预报意见。在省政府发布临震预报后,宣布预报区进入地震预警期,发布预警级别,指明预警期的起止时间。
根据地震预报意见和风险评估结果,预警分为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省政府视震情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预警期或终止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