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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震减灾法修订案5月1日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2日16:43  人民网

  人民网科技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蒋建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修订案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中国地震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卫生部、公安部等6部委今天为此联合召开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进行部署。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在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确立了防震减灾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防震减灾规划,二是强化地震监测预报,三是加强地震灾害预防,四是完善地震应急救援,五是规范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六是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张穹说,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工作,积极推进配套制度建设,为深入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提供制度支撑。同时,要严格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确保《防震减灾法》的贯彻实施。

  中国地震局局长陈建民在讲话中指出,《防震减灾法》修订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减灾的指导思想,坚持突出重点、全面防御的发展战略,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防震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防震减灾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体现了各地、各部门以及专家、社会公众的意见,体现了近年来防震减灾工作的实践经验,凝聚所有参与法律修订和审议工作人员的共同智慧。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是基于我国地震灾情的切实需要,是实现防震减灾目标的重要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减灾的具体体现,对促进我国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陈建民强调,防震减灾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全面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就是要动员全社会依法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共同提升我国防震减灾整体能力。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防震减灾法》的规定,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全面推进《防震减灾法》的贯彻实施,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配套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四是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五是依法健全地震应急响应机制;六是加强部门协调与沟通增强工作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法》)自1998年3月1日施行以来,为促进我国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防震减灾法》在实施过程中积累了一些新经验,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面临着一些新问题。特别是2008年汶川8.0级特大地震灾害的发生,给我们带来了重要的启示。《防震减灾法》是在这种背景下修订的。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共9章93条,对防震减灾规划、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以及监督管理等进行了全面的规范,结构更加合理、内容更加丰富、制度更加健全,必将为促进我国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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