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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拒绝曝光违法排污企业凸显环保角色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4日00:30   CCTV《新闻1+1》

  CCTV《新闻1+1》2009年4月23日播出《环保莫成环境污染保护》,以下为完成台本:

  黑龙江环保厅召开执法会议,却拒绝曝光违法企业名单,究竟是环境保护还是污染保护,人们质疑不断。

  纳税大户政府保护,污染企业身份特殊,投鼠忌器,执法难行,环保部门角色尴尬。从盐城水污染到阳宗海砷污染,环保问题为什么不能防患于未然?错综复杂的环境生态下,怎样寻求环境保护的良方?环境保护怎样从口号变成实际行动?《新闻1+1》为您解析。

  主持人(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

  就在前两天,黑龙江省环保厅召开了一次会议,这个会邀请了十多名记者参加,但是会议的一些核心内容,比如说有多少家污染企业,这些污染企业都是谁,却不告诉记者,说这是保密的信息。这件事情经过新华社的记者披露出来以后,很多人就问了这样的一个问题,这是环保厅还是保密局?你保密的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跟你有什么关系呢?王教授,不知道看完这个新闻你有什么感想?

  王锡锌(特邀观察员):

  我首先想到,环保局顾名思义就是保护环境的,但是我们现在有些地方环保部门的官员居然将一些排污企业的名单当作秘密,藏着捂着,这实际上就是在保护这些污染企业,这首先是违法的,其次也严重违背了环保部门的职责,那我们自然要问,环保局到底要保护谁。

  主持人:

  那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下黑龙江省环保厅的这次保密信息的会议。

  (播放短片)

  解说:

  就在4月21日,当黑龙江环保厅替排污企业遮丑的新闻曝出后,几天以来,关于这一事件的报道和评论可以说是铺天盖地,疑问、愤怒、同情、体谅、反思,当各种声音和情绪交织在一起,无疑也把黑龙江环保厅这个平日里不太引人注意的部门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事情的起因源自于黑龙江省近日召开的2009年全省环境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据新华社的报道,这次会议共邀请了10余家媒体参会,而会上对有些企业仍在违法排污的情况一概保密。那么,保密的到底都是一些怎样的内容呢?新华社记者在现场用相机拍到了一部分内容和标题,其中包括《松花江流域涉水排污企业督查情况的通报》、《超标企业家数》、《后督察抽测污染物超标企业统计表》等等,更多的内容记者最终也没有拿到。

  黑龙江省环保厅一位负责接待媒体的工作人员说,这些材料是内部保密资料,不能让记者知道,能给的材料记者就够用了。正是基于这样的一种态度,现场部分记者对此难以理解,于是,愤然退场。而如此态度也被很多媒体解读为变相保护违法排污企业和隐患企业,为排污企业遮丑。

  事件发生后,针对记者的报道文章,黑龙江有关部门也召开了会议,而对于事件中关键的辅助材料能否公开的问题,黑龙江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队长迟晓德向《东方早报》的记者表示,也不是不宜公开,如果记者真要的话,没什么可以保密的,而黑龙江省环保厅昨日发给早报记者的材料中就包括,《关于松花江流域涉水排污企业督查情况的通报》内容,其中,涉嫌违规排污企业众多,约有30余家。

  今天傍晚,我们的记者试图登录黑龙江环保厅的网站,了解对于这一事件的相关消息,但是不知什么原因,网站始终无法打开。而在黑龙江省政府的官方网站上,我们留意到,21号,环保厅曾经召开过一次《关于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新闻发布会,会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要向大家公布2008年全省环境状况,同时,发布会也是基于近来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对黑龙江省的总体环境状况十分关注和关心。

  但如今,谁也没有料到的是,这种对环境状况的关注和关心,因为黑龙江环保厅替排污企业遮丑的新闻曝出,而转变了方向,当环保厅被媒体比喻为“排污企业的保密厅”时,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一事件和事件中记者、环保部门的角色,同时在事件的背后,我们又该如何理解环保部门和排污企业的关系,需要解答的问题还有很多。

  主持人:

  王教授,我觉得黑龙江省环保厅,它这个心态我们有必要分析一下,因为你既然有这么多不可以被媒体知道的事情,为什么还要请媒体来参加你这个会呢?

  王锡锌:

  可能通常情况下,我们已经习惯了政府有关部门召开所谓的媒体会,有时候可能存在一种潜规则,那就是媒体的记者可能具有一些合作的精神。但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随着公众知情权意识越来越强劲,而且随着媒体的监督意识越来越强劲,我觉得这样的情况其实也在提示我们的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一些官员,要转变这种心态。

  主持人:

  但是他们没有想到,记者来了,你请的十多家记者又不是你的宣传处,让说什么就说什么,你既然不想让记者看,为什么还在会上出示这些资料,难道不怕让记者所谓的泄露出去吗?

  王锡锌:

  事实上记者已经泄露出来了,而这些记者试图传递给我们的信息正是我们最有理由也最值得去关注的信息。

  主持人:

  就是最核心的信息。

  王锡锌:

  最核心的信息,因为作为一个环保部门,它最核心的工作就是去保护环境,它要直接针对的就是那些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如果将这些名单让公众知道,那么不论是对于环境执法来说,还是对于我们公众的环境权来说,这些都是最核心的。

  主持人:

  知道以后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从而他们就不希望让人知道呢?

  王锡锌:

  我觉得这种效果其实可以从正面和反面来讲,正面的,本来环境部门是应当让记者去披露信息的,比如说环境部门通常被认为是比较弱势的部门,这种弱势的部门面对着非常严峻的执法任务,其实需要通过媒体、通过记者来让公众知道,因而获得一个支持。但是我们现在环境部门整个执法的体制环境、生态环境相对来说都是比较差的。因此可能有很多原因,让它很害怕这些违法排污企业被曝光。

  主持人:

  我们来看,环境厅的说法是,这是我们的内部保密资料,不能向记者公开。咱们说它这种说法说得过去,说不过去?

  王锡锌:

  这毫无疑问是说不过去的,首先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来说,这个《条例》实施马上就一年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讲到,涉及到公众利害关系的,公众有权知晓的这些信息是政府应当主权公开的。更进一步,环保总局在去年也发布一个专门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这个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项就是针对今天我们谈的这个事,他说污染物超标排放,超过地方标准的,或者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的这些企业名单,必须要主动公开。所以如果这样的信息都属于秘密的话,那环保信息还有什么可以公开的?

  主持人:

  这事是不是真有秘密的东西?因为您刚才说的,他们业内的人士、行内的人士都应该知道。

  王锡锌:

  应该是非常清楚的。

  主持人:

  那怎么能揣着明白装糊涂呢?

  王锡锌:

  对,这也就是我们在分析黑龙江省环保厅,我们可以假定明知有这样的规则,明知这些信息其实是应当对公众公开的时候,为什么它还要这么做,这么做其实有很大的风险。我想现在公众普遍质疑的就是一种情形,就是环保部门可能和这些排污企业存在某种利益上的勾连。

  主持人:

  对,这恰恰也是老百姓想知道的,就是你能冒着险干一件事,那肯定里面有很大的动机。我们来分析,这个动机是什么。刚才您说,可能环保部门跟企业有关系,那问题又来了,政府部门应该和老百姓是坐在一条板凳上的,怎么政府部门现在跟企业坐在一块去了?

  王锡锌:

  政府部门当然是应该和老百姓坐在一条板凳上,但是政府部门和当地的企业,我们知道这种利益的联系是非常直接的,比如说有一些排污企业可能恰好是本地区的纳税大户,这种情况下,纳税大户就是政府财政运行的主要来源,而且更有意思的是,环保局、环保厅本身也是地方政府的一个部门,换句话说,环保局、环保厅的财政来源间接地也可以说是那些排污大户、排污企业在养着,你吃了别人的,拿了别人的。那这样一种体制环境也可以讲,我们的环保执法部门,这就是我刚才说的,它整个体制环境也是比较恶劣的。

  主持人:

  我们今天又看到一条信息,就感觉当地环保部门有点像挤牙膏,挤一点出一点。我们从《东方早报》记者拿到的名单,说这回涉污排放的企业大概有30多家,但是今天我们从黑龙江方面得到的消息,说四年一共曝光了500多家企业,这里面就包括刚才那个保密的信息的会议上说,这个会议上通报了七起环境违法案件以及处理措施。这个数字一对就可以看出来了,黑龙江方面说有7起,但是记者说有30起,那为什么说挤挤就出来点,不挤就不主动说。

  王锡锌:

  这里面还是有各种各样的利害关系的考虑,刚才我们只是分析了一种可能性,那就是环保局和一些违法的重点排污的企业之间可能有某种内在的利益上的联系。但是,我想我们有时候也必须要帮环保局说几句话,那就是环保局毕竟是地方政府的一个部门,还得听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那我们现在地方政府有时候可能更多的是关注经济,关注经济的后果就是关注GDP,有的时候GDP跟环境就是在打架,主要领导如果不点头,环保局长可能也不敢做,做了也得考虑乌纱帽,还有问责制。所以这种情况下就回到刚才你讲的,挤挤出来一点,也许也有某种内部的请示、报告程序等等,根本性的问题还是环保局在这样一个体制环境中,它有没有强有力的独立的权利,它能不能硬起来。

  主持人:

  其实就像王教授所分析的那样,黑龙江省的环保厅这么做可能也实在是出于无奈,而黑龙江省环保厅所遇到的这样一个执法薄弱的现状,恐怕也是一个目前现状下的反应,该怎么办,我们的节目稍候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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