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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保局长详解污染治理主战场战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7日00:02  中国经济周刊

  重金属污染成因

  “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告诉我,湘江的水不能喝。”1966年出生的唐明成告诉记者,他两年前回到老家衡阳任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下称“水口山集团”)董事长,一是为推进企业的资产重组,二是为推进企业的环保建设。

  位于湘江河畔的水口山集团,有着113年的历史,正是这家赫赫有名的企业,由于过去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粗放式发展,成为了湘江重金属污染历史欠账的“大户”。在生产高峰期,企业二氧化硫年排放达到2万吨以上,年产生工业废渣15万吨以上,日排放工业废水4000吨以上,重金属污染主要为铅、砷、锌、铍等。

  “粗放式发展、历史欠账多只是一方面。”陪同记者采访的湖南省环保局副局长王会龙分析,湘江重金属污染的原因,还与科学技术落后、环保投入不足与意识不够、资源盲目开发、河流底泥重金属富积等方面有关。

  从株洲湘江大桥望去,位于株洲清水塘工业区的霞湾港烟囱林立,天地灰蒙蒙一片。“这里原有二十三口(清水)塘,如今只剩一口清水塘。”在霞湾港通往湘江的总排污口,王会龙指着外流的废水说,“水的颜色还不稳定,色度本身就是一项指标,中盐株化集团一个正在施工的项目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排液污染物有几十种,牵涉多种工艺技改流程,而每个流程又需要资金支撑。”

  在湘潭电化集团毗邻湘江不足百米的后山上,零乱堆放着约50亩电解锰渣和各种生活垃圾。湖南省环保局污管处副处长汤宏说:“企业固体废物储存不规范,遇上下雨天气,电解锰渣就渗透到了湘江。湘潭电化曾尝试对这些渣土进行制砖,但强度不够,需要技术突破。”

  在调查中,记者还发现了有相当部分企业因环保意识不够,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手续,执行环保“三同时”( 对环境有影响的基建等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困难,偷排、漏排现象时有发生。就在今年3月,湖南省环保局在“长江环保执法行动”中对长沙、株洲、湘潭等5个市300家企业进行督查,发现有偷排行为的企业有17家,环保设备部分停运的有9家,超排的有11家,偷排、漏排现象严重。

  河流底泥重金属富积,也加大了湘江治污难度。2006年1月,株洲水利公司对霞湾港清淤导流,结果使大量含镉废水排入湘江,造成了“镉污染事件”,导致长沙、株洲、湘潭水质出现不同程度污染。

  每年直接经济损失40亿元

  作为全球极具盛名的“有色金属之乡”,湖南有10种常用有色金属产品产量居全国前3位,其中铅、锌、锑产量均居全国首位,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和冶炼自然成为了当地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

  因高耗水、高排污特点,冶金、化工等行业大多依水而建。数据显示:2005年,湘江流域的工业总产值占据了全省工业总产值的81%;2008年,湖南GDP跨入“万亿俱乐部”之际,有色工业总产值也跨过了1000亿元大关。

  沉甸甸的数字需要“细胞”支撑。在湘江流域,分布着株洲冶炼集团、水口山集团、中盐株化集团、湖南海利化工集团、湘潭电化集团以及华菱钢铁集团旗下三大钢铁企业等国内行业规模名列前茅的企业,大部分为中国“一五”计划和“三线”建设时期布点的老工业企业,这些“大块头”以及数以万计的冶金、化工、建材、轻工、机械等中小型企业,也就成为湘江治污的重点和难点,并产生了郴州三十六湾、衡阳水口山、株洲霞湾港、湘潭竹埠港4大治污“主战场”。

  王会龙认为,受重金属污染后,湘江水环境质量严重下降,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对饮用水安全构成威胁,对水生态系统造成破坏,使农业和渔业减产,“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40亿元以上。”

  边污染边治理?

  湘江是我国著名的三大家鱼产卵场区之一,随着水环境重金属污染加剧,湘江渔业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渔业产量目前不足上世纪八十年代的1/3,回游性和半回游性鱼类几近灭绝,在株洲霞湾港区,常年采集不到任何水生底栖生物。

  2006年,株洲天元区新马村超过150位村民在体检中被查出慢性镉中毒,湖南相关调查组的结论认为,主要是由于这个区域土壤中含镉本底值高、区域内工业污染源的排入、农业生产中施用高镉化肥等多种原因形成,该区域耕地土壤已受到镉污染,稻谷中重金属含量超标,不宜食用,叶类蔬菜中重金属含量超标,应限制种植。

  是重复发达国家城市化发展“先污染后治理”或者“边污染边治理”的老路?还是探索出一条“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实际上,早在20多年前,湖南一直在致力于“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的实践,他们编制了全国第一个比较系统的区域经济规划体系,取得了交通同环、金融同城、环境同治与产业聚集等初步成效,贯穿三市的湘江生态经济带建设也迈出了较大步伐(详见2006年3月和2007年5月本刊分别刊发的《“城市群之惑:长株潭24年经济一体化实践调查》和《全国6省份争夺第三个新特区名额》)。

  2007年7月,“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国家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治理湘江重金属污染,推动湘江经济带文明,也就成为了湖南‘两型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蒋益民说。

  湘江治污没有“楚河汉界”

  资金、技术、政策,湘江治污不可必避免地与“两型社会”联系在一起,“主战场”的思路已经得到厘清,有更多“两型”产业将乘势而上,湘江治污进入一个多策并举、重拳出击的时代。

  获得多个“试点权”

  4月18日,“2009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国际合作高层论坛”在长沙橘子洲举行,会上,国家环保部部长周生贤与湖南省省长周强签署了“共同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合作协议”(下称“协议”),双方将在环境经济政策改革试点、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业污染防治、环保科技示范工程等8个方面加强合作。

  根据协议,湖南将在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环境税费改革、污染责任险等环境经济政策改革方面获得全国率先试点权。湖南省环保局局长蒋益民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和逐步削减前提下,企业之间通过以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卖方通过减排增加出让指标实现收益,买方则通过减排尽减少购买指标,从而达到科学减排、保护环境的目的。

  什么叫生态补偿?蒋益民告诉记者,“比如说,湘江上游的郴州出于保护下游水质要求,需要限制有可能对水质造成污染的产业,这样的话,下游城市就应该给予郴州的一定补偿,为生态保护提供资金保障。”

  国家环保部还将湖南正在探索的“环境污染责任险”纳入国家试点范围。2008年,湖南开展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进行试点,湖南省环保局与平安保险湖南公司联合制定了“湖南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行方案”,将环境污染风险较大的化工、有色、钢铁等行业的18家企业列为首批试点企业。

  作为首批试点企业,农药生产商株洲昊华公司于2008年7月31日购买了平安保险的“污染事故”赔偿险。当年9月28日,该企业发生氯化氢气体泄漏事件,污染了周边村民菜田,有120多户村民提出了索赔。依据《环境污染责任险》条款,保险公司与村民们达成赔偿协议,如期将1.1万元赔款支付到位。这是全国第一例环境污染责任险获赔案,它为市场手段运用到环保领域提供了尝试。

  “这几年,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湖南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节能减排,以‘两型社会’为抓手,着力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有的工作对全国环保工作都产生了影响。如洞庭湖治污、株洲土地置换等问题,都取得了很好成效。”周生贤部长说。

  资金、政策、技术支撑治污

  地处长株潭地区之外的衡阳水口山集团,是一家有着1.2万名员工的冶炼企业,目前已严重资不抵债,但企业在环境污染治理上却“负重前行”。

  据集团董事长唐明成介绍,近年来,公司淘汰了大部分落后工艺,8个冶炼厂关停了3个,仅一个铅技改项目(SKS)就投入了4.8亿元,被列入国家“十一五”重大科技项目“水专项”的电絮凝技术也于2008年10月取得重大突破,试运行效果良好。

  “探索建立跨区域的流域综合整治和保护机制新模式,将湖南省有色金属矿山尾矿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纳入国家环境科技项目,都在‘省部共建协议’里得到了破题。”湖南省环保局副局长王会龙告诉记者。

  按照协议,湖南省将组织开展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水系、水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和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以及对有色金属矿山尾矿库进行综合治理等,国家环保部将在资金、技术、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各区域间不会形成‘楚河汉界’。”

  在湘江流域,像“肿瘤”一样的有色金属矿山尾矿库众多。在湘潭电化集团,堆积的电解锰渣占地50多亩;在株洲冶炼集团,1956年至1991年间冶炼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形成了三、四百亩的一座“大山”;在郴州临武接龙乡斗水坪村,由于数十年开采、烧制与冶炼,堆积了未经处理的砷渣70万吨以上。

  “如按照环保要求,处理这些砷渣需1000万元以上。也就是说,要科学处理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等于要用尽接龙乡2年的财政总收入。即使不发展任何事业,干部、教师的生活怎么办?”临武县副长刘帅认为,治理湘江重金属污染,“‘省部共建协议’就像一场‘及时雨’!”

  此前,在今年3月举行的全国“两会”上,国家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表示,湘江是长江的一条重要支流,湘江的环境安全直接关系到长江的环境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对湘江的治理非常关注和重视,“可以考虑把湘江列为国家的又一个重点治理流域。”在“2009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国际合作高层论坛”上,国家环保部、湖南省的相关官员也告诉记者,湘江流域综合整治有望纳入国家大江大河治理范围,预计到2010年将投入700亿元,到2015年将投入3000亿元。

  与此同时,当地政府在今年也明显加大了对湘江治污的力度。2008年6月,湖南决定用3年时间投入资金174亿元整治湘江水污染,而此前的2006年、2007年,湖南就陆续出台了“长株潭环境同治规划及相关政策和考核办法”、“湘江镉污染防治办法”、“‘十一五’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通知”等重要文件和措施。

  “要逐步解决历史旧账,坚决不欠新账,要像整治洞庭湖的一些造纸厂一样,打好湘江流域综合治理的攻坚战。”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对媒体表示,到2012年,这些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要力争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要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提供示范、积累经验!”

  省环保局或将“升格”

  今年3月,在“长江环保执法行动”中,湖南省环保局对长沙、株洲等地的数百家企业进行督查,发现偷排、漏排现象严重,并对长期偷排漏排企业之一——沅江纸业公司开出了100万元罚单,这是截至目前湖南省开出的最高环保罚单。

  湖南省环保局副局长潘碧灵表示,根据2008年颁发的《水污染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100万元的罚单多不多?据记者调查,2005年前,沅江纸业公司年生产能力为6万吨。重组后,企业又上了一个10万吨苇浆项目,总产能超过16万吨。按近年普通纸品价格6500元/吨价格计算,公司年产值超过10亿元。也就是说,100万元的罚单不过为沅江纸业年产值的“九牛一毛”(相当于千分之一)。

  在采访中,有多位专家指出,除处罚力度弱之外,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软肋”:在关停企业的时候缺乏断水断电、吊销执照、拆除销毁设备等法律规定;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决定权在当地政府;对于拒不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环保部门缺乏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手段。

  2007年,长株潭在获批“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后不久,蒋益民曾对记者阐述了他对“两型社会”的理解:一是经济质量要更高,比如节能减排要走在全国前面;二是环境质量要更好,比如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要走到前面去,而不是徘徊在倒数几位;三是环境意识要更强,比如在塑料袋、垃圾回收等方面要闯出一条路来;四是历史遗留问题要突破,比如湘江重金属污染要尽早解决;五是环保管理机制、体制要有别于其他地方,比如需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将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各级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准等。

  就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方面,记者提出:能否在长株潭地区成立一个类似于“两型社会”环境保护管理局的机构?对此,蒋益民不置可否。

  两年之后,蒋益民大多愿望皆在长株潭“两型社会”的“催化”下逐步变为可能。而记者从湖南省政府相关方面了解到,湖南省环保局或将由现在的政府直属部门“升格”为政府组成部门,就像湖南省发改委、经委等部门一样。王会龙称,“不管如何,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正处于一个多策并举、重拳出击的时代!”

  湖南省环保局局长蒋益民详解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四大“主战场”战略

  对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的四大“主战场”——郴州三十六湾、衡阳水口山、株洲霞湾港、湘潭竹埠港该将从哪些方面进行治理?湖南省环保局局长蒋益民结合“省部共建协议”进行了概括。

  以郴州三十六湾为代表的有色金属矿区:整顿矿业采选秩序,切断污染源头,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组矿业资源,取缔关闭非法采选企业,集中建设尾矿库等措施,全面整治临武县三十六湾、北湖区新田岭等矿区,恢复有色金属采选集中地区的生态环境。

  衡阳水口山地区:以加强有色冶炼企业渣料的管理和废水治理为重点,全面整治水口山、松江地区环境。加快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废水处理,完成一批废水废渣治理项目,加大污染物削减力度。加大水口山、松江地区冶炼企业的整治力度,所有原料和废渣必须进棚,关闭手续不全和污染严重的小冶炼企业,坚决取缔小摇床。

  株洲霞湾港地区:以进一步削减排污总量、霞湾港水变清为总目标,重点对中盐湖南株洲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废水进行深度处理,改造完善排污系统,实现清污分流;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尽快完成废水深度处理和废水、废渣综合利用;取缔关停工业区及其周边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实施霞湾港底泥沉积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

  湘潭竹埠港地区:以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落实化工、颜料、冶炼等重污染产业退出计划,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轻的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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