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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企业将可赴台投资 投资领域将渐进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7日02:28  新京报

  综合新华社电 昨日上午,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南京举行两会恢复协商以来的第三次会谈。双方签署《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3项协议,并就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事宜达成共识。

  投资领域将渐进扩大

  双方一致认为,应秉持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原则,积极鼓励并推动大陆企业赴台考察、投资,以利加强和深化两岸产业合作,实现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和制度化。希望两岸业务主管部门以适当方式建立沟通机制,共同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投资。

  海基会表示,台湾方面诚挚地欢迎陆资来台投资。将尽速发布相关规定及配套措施,并循序渐进扩大开放投资领域,持续推动相关工作,协助解决投资所衍生之问题,以利陆资来台投资。海协会表示,大陆方面将积极支持大陆企业赴台投资。鼓励有条件的大陆企业赴台考察,了解投资环境,寻找投资机会。根据颁布的有关规定,为大陆有实力的企业赴台投资提供便利。

  分为直接投资和财务投资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有关方面正在审议大陆地区民众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将采取“正面表列”循序渐进开放陆资投资项目。“陆资入台”方式分为“直接投资”和“财务投资”(购买台湾上市公司股票),经营形态将包括独资、合资与直接投资台湾企业等。

  据悉,第一阶段制造业开放清单包括,太阳光电、汽车电子、通讯产业、LED照明、风力发电、车辆、食品、精密机械、资讯服务业、设计服务业、流通服务业、中草药、纺织与纤维、自行车等产业。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王建民认为:“台湾首度向大陆开放投资,堪称两岸经贸交流中的历史性事件,它是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和制度化的基本性指标。”

  下半年谈认证认可合作

  双方原则同意于下半年适当时候在台湾举行第四次会谈。陈云林建议优先商谈两岸渔工劳务合作问题,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问题,两岸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和市场监督合作问题,避免双重征税问题。本次会谈结束后择时沟通,确定相关议题安排。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两会交流、互访。

  ■ 花絮

  互赠礼品寄厚望

  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昨日互赠礼品。陈云林的礼物是一幅名为《锦绣》的云锦,图案记录了多处南京历史文化名胜。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介绍说,这寄托着740万南京人民的深情厚望,也寄托了大陆同胞的殷切期望。

  江丙坤回赠一幅名为《丰收》的皮雕。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说:“这幅皮雕展示着乡村农民挑着硕大的南瓜,虽然沉重,但脸上充满着喜悦与希望,意味着两岸事务虽然繁杂艰巨,但终将有丰硕成果。”据新华社电

  紫金厅双喜临门

  昨日下午,海协会和海基会在紫金厅签字后,举行了记者会。5时,记者会刚一结束,紫金厅立即变身:大门披上了洁白的长纱,两旁挂上了新郎、新娘的大幅照片,摆上了硕大的花篮。原来,紫金厅晚上将举办一场婚礼。

  新郎吉江昀、新娘刘芯池表示:“很高兴能沾上两会会谈圆满成功的喜气!”据新华社电

  ■ 成果

  昨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南京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等3项协议。

  协议1 两岸实现定期航班

  【条文】 双方同意在台湾海峡北线航路的基础上开通南线和第二条北线双向直达航路,并继续磋商开通其他更便捷的新航路。大陆方面同意在原有21个客运航点基础上,新增合肥、哈尔滨、南昌、贵阳、宁波、济南等6个客运航点,上述27个航点可经营客运定期航班。台湾方面同意桃园与高雄航点可经营客运定期航班。双方同意客运定期班机和包机班次总量从每周108个往返班次增长为每周270个往返班次。大陆方面同意上海(浦东)、广州航点可经营货运定期航班,台湾方面同意桃园、高雄航点可经营货运定期航班。双方同意相互开放客运定期航班腹舱载货。———《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

  国航将投入最大客机赴台

  【解读】 直航开放3个月来,已达班班客满状态。中金公司预测,今后大陆至台湾航线将成为国内航空公司盈利能力最强的航线之一。估计每年可贡献利润超过50亿元。

  国航港澳台办主任楼永峰昨日对此表示,从包机到定期航班是历史性跨越,实现了60年来真正意义上的直航,相比包机,定期航班拥有确定的班机时刻表,航班变动受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小,对航空公司和旅客都会更加方便。

  目前有9家航空公司参与两岸包机,实现定期航班后,民航局将会对运行资源再次分配,由于目前包机上座率很高,预计各公司的运力也会增加。国航方面,除了增加运力,5月中旬,国航将在上海到台北航线投入目前最大的客机空客340机型。此外,国航目前储备了10多架飞机,迎接两岸定期通航的到来。本报记者 李立强 李媚玲

  协议2 两岸合作防范伪钞

  【条文】 双方同意相互协助履行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职责,加强金融领域广泛合作。双方同意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就两岸银行业、证券及期货业、保险业分别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确保对互设机构实施有效监管。双方同意先由商业银行等适当机构,通过适当方式办理现钞兑换、供应及回流业务,并在现钞防伪技术等方面开展合作,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双方同意就两岸金融机构准入及开展业务等事宜进行磋商。———《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

  货币结算机制将逐步建立

  【解读】 “两岸的金融问题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了。”福建省社科院现代台湾研究所所长吴能远介绍,《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对于未来两岸进一步签订MOU(金融行业监理合作备忘录)将起到指导与规划作用。对于两岸建立货币结算机制、互设金融机构、进行正常商业金融服务等都有帮助。

  “这对于未来两岸企业的发展,两岸居民所享受的金融服务品质的提升,都有正面的意义。”吴能远说,而且这是两岸经济进一步整合、未来签订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台湾经济日报主笔叶万安认为,对于金融整合,台湾方面非常有紧迫感,金融危机对台湾的冲击比大陆严重得多,台湾很担心在亚太金融整合中被边缘化。本报记者 徐春柳

  协议3 两岸联手打击犯罪

  【条文】 两岸同意在民事、刑事领域开展协助,采取措施共同打击双方均认为涉嫌犯罪的行为,重点打击涉及绑架、枪械、毒品、人口贩运及跨境有组织犯罪等重大犯罪,以及侵占、背信、诈骗、洗钱、伪造或变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等经济犯罪。相互协助送达司法文书、调查取证、罪赃移交,认可及执行民事裁判与仲裁裁决,移管被判刑人。———《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改变互为犯罪避难所局面

  【解读】 两岸同意采取措施共同打击双方均认为涉嫌犯罪的行为,这就意味着以往两岸均可能成为犯罪者的“避难所”的局面有望改变。

  厦门市检察院检察员刘道伦表示,近年来随着两岸同胞往来逐年增多,一些不法分子在大陆或台湾大肆从事网络诈骗、绑架、敲诈勒索、制售假币、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活动,而由于两岸司法部门缺乏顺畅的沟通配合机制,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两岸司法机关对不法分子的打击与惩处力度。

  目前,司法机关普遍有调查取证难、查处追究难、审查证据难三大难点,如两岸司法机关对相关逃犯没有相互追缉或遣返机制,这让两岸犯罪分子犯案后有可能通过偷渡等方式逃到对岸,而台湾逃犯逃到大陆后如继续犯罪,即使被大陆侦查机关抓获,大陆警方也无法追诉。本报记者 李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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