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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廉江政协原副主席被害案2名主犯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1日01:06  信息时报
广东廉江政协原副主席被害案2名主犯获死刑
5被告人正接受审判。通讯员 毛可安 摄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林劲标 李伟) 昨日,广东省高院正式向社会公布原廉江市政协副主席、廉江中学校长黄兆峦被伤害致死一案判决书,并首次披露案中细节。同时,省高院还对两大传闻作出回应。

  内幕 

  事先交代只刺腿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0月初的某天晚上,被告人陈军打电话给被告人阮驭铭,叫阮驭铭与被告人李忠言一同前来廉江市罗州大道“乐锋汽车美容”店处见面,称有事交办。阮驭铭、李忠言遂共同乘坐被告人陈丕星驾驶的摩托车前往约定地点。

  陈军对阮、李二人称,其送了一笔钱给时任廉江中学校长的被害人黄兆峦,想请黄兆峦帮忙办一件事,但黄兆峦收钱后却以种种理由推托,迟迟不为其办事,其想叫阮、李二人持刀去教训一下黄兆峦。陈军又交待阮、李二人只能刺被害人腿部,千万不能把事情搞大。阮、李二人当场表示同意。陈军遂将被害人的身份、外貌特征及平时乘坐的汽车的车牌号码告诉了阮、李二人,并吩咐司机开车带阮、李二人到黄兆峦位于廉江市廉城镇同心路九横巷的住宅附近踩点。随后,阮驭铭、李忠言伙同陈丕星在被害人住宅附近守候伏击了两三次,但均没有发现目标。

  2008年10月20日早上6时许,阮驭铭、李忠言、陈丕星三人再次窜到被害人住宅附近守候伏击。6时20分左右,当被害人黄兆峦与其女儿从家中走出行至同心路口时,守候在此的阮驭铭率先持刀冲出来,扑向黄兆峦,李忠言亦紧随其后持刀冲上。黄兆峦中刀倒地,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阮二人刺伤被害人后,先后坐上负责接应的陈丕星的摩托车逃往廉城镇幸福花园孙建志家中,阮驭铭通过手机发信息告知陈军“事情已经办好”。之后,三人又驾车逃到被告人阮儒聪租住的位于廉城镇新风北路西十一横巷19号的出租屋中躲藏。

  判决结果'

  陈军:湖北省监利县人,故意伤害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阮驭铭:广东廉江人,故意伤害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忠言:广东廉江人,故意伤害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丕星:广东廉江人,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阮儒聪:广东廉江人,窝藏罪,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陈军、阮驭铭、李忠言、陈丕星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被害人黄兆峦家属的经济损失442809.82元,并互负连带责任。

  两大传闻

  1    死者曾骚扰被告女友?

  回应:订“攻守同盟”集体诬陷

  案发后,为逃避法律制裁,陈军于2008年10月22日晚上,纠集阮驭铭、李忠言、陈丕星等三人到廉江市吉水镇“观音庙”附近商量对策。并要求大家统一口径、订立攻守同盟,陈军要求阮驭铭、李忠言、陈丕星不要将其供出来,并要阮驭铭将所有责任承担下来,如果被公安机关抓获,就称是因为被害人黄兆峦骚扰阮驭铭女朋友,才引起阮驭铭的报复。

  2    死者曾收钱不办事?

  认定:受贿证据不足不能成立'

  公诉机关曾指控认为:被告人陈军向被害人黄兆峦送了二万元,想请黄兆峦帮忙将妻子梁敏调到廉江中学,后见黄兆峦收钱后迟迟不办妥此事,便萌生报复之意,找被告人阮驭铭、李忠言持刀教训黄兆峦。各辩护人以此认为,被害人在本案中存在过错。

  但法院审理认为:至于被告人陈军事实上是否送了二万元给黄兆峦,黄兆峦事实上是否收受了陈军的二万元,目前的证据只有陈军本人的供述,而黄兆峦已经死无对证,阮驭铭、李忠言关于此节的供述以及梁敏的证言均源于听闻,不足以证实这一事,因此法院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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