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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原副院长涉嫌行贿续:涉案官员否认受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1日01:17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魏徽徽) 原广州国税局缉查局副主任科员潘锷因受原华软学院副院长邹婉玲委托,在学院投资人之一、前任院长林永平偷漏税一案中“帮忙”,涉嫌受贿126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一案,日前在广州中院受审。在庭上,潘锷否认自己受贿,并称自己账户中的巨额存款都是投资的分红款。

  检方称,潘锷原是广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审查科的副主任科员,2002年7月离职。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林永平因为旗下的三家公司涉嫌偷漏税5000多万元,被有关部门取保候审,邹婉玲通过别人的介绍,找到了潘锷,潘锷多次向办案人员打听案件办理情况。

  林永平被释放后,从2001年到2005年间,林永平、邹婉玲共给了潘锷126万元人民币的贿赂款。此外,华软学院的另一股东朱某还曾经给了潘锷2万美元的贿赂款。公诉机关据此认为,潘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受贿罪。 

  庭审中,潘锷的情绪从始到终都很激动,甚至痛哭流涕,以至于法官不得多次劝解要其冷静。潘锷坚决否认指控,称自己只收过邹婉玲给的6万元活动费用,没有收过120万元及2万美元的款项,对账户中的巨额存款,他说都是自己投资的分红款。

  潘锷称,他是通过同事结识了林永平的家人和邹婉玲,当时邹婉玲因不了解林永平案的情况而向他请教,并希望他能够打听一下案件的进展。于是潘锷多次询问办案人员案情,但他并没有干预相关人员的办案,“这一案件已经上报到税局领导,我根本没有那个权力去干预”。

  至于收下的那6万元,潘锷交代称“都用到了正处”,包括请办案人员吃饭、洗桑拿等。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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