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5日讯 (王月婷 赵蝶 记者 李京枝 实习记者 万忆) 近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四川省教育厅向各市、州教育局、省内各普通高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高度关注和重视甲型H1N1流感疫情,提高防范意识,积极行动起来,及时研究部署本地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的防控工作,督促学校加强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制定本地、本校防控工作预案,指导本地学校制定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紧急通知指出,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是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重点单位,青少年学生和儿童是重点人群,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中小学和学前教育阶段,尤其是民办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要重点督查其疾病预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中小学应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迅速启动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和随访制度,指定专人每天负责校园卫生巡查,若发现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的师生,应及时到当地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大力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重点教育学生养成饭前便后勤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勤剪指甲、勤洗头、洗澡、勤洗勤晒衣被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切实防止甲型H1N1流感疫情和其它呼吸道、肠道传染病发生。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清除校园内卫生死角,保持教学生活场所通风,定期进行消毒。防止病菌传播,保护儿童青少年身体健康。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建立各级各类学校卫生工作的长期机制。
紧急通知还要求,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甲型H1N1流感报告意识,一旦出现可疑疫情,必须立即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发生疫情时要逐级上报教育行政部门。保障信息畅通,决不允许谎报、漏报、瞒报、迟报的现象发生。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当地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学校疫情预警机制,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学校各项防疫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关注本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疫情要切实按照“四早”原则迅速隔离,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采取有效措施阻断疫情传播。如因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造成传染病情暴发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