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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车肇事 出租车公司负连带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6日08:28  云南网

  出租车飞速行驶中撞飞三轮车妇女,司机却逃之夭夭,受害人将挂靠的出租车公司、车主及司机一并告上法庭。昨天,执行法官对出租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查封了出租车公司两个银行账户,冻结银行存款1.1万多元。执行法官说:“200多张出租车挂靠在出租公司,每张车每月收取挂靠费就算100元,1年下来就是二三十万,怎么可能没有执行能力?”

  2004年4月29日,的哥郭某驾驶出租车路过昆明市金庭小区路时,撞上同向行驶骑三轮车的王女士等人。车上乘客也不同程度受伤,王女士伤情经鉴定达四级伤残。交警认定,郭某对事故负全责。郭某是老板陈女士聘用的专职司机,而肇事出租车挂靠在昆明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成公司)名下。肇事后,郭某不知去向。王女士住院治疗期间,陈女士垫付了14万多元医疗费,王女士自己支付了1万多元。

  王女士出院后,将武成公司、陈女士及郭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后期治疗费等共计17.9万多元。人民财产保险昆明分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终审判决3被告赔偿王女士13.6万多元,3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谁有能力谁偿还。

  判决生效后,3被告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王女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昨天,执行法官来到武成公司办公室,搜查后发现两个银行账户,法官将其账户里1.1万多元冻结。并表示保证案件执行完毕。记者 柏立诚(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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