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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儋州渔民救济粮被克扣 750斤米仅换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1日07:04  南海网

  谁动了渔民们的救济大米?

  事发儋州海头镇南港村;渔业歉收,政府救济每艘渔船750斤大米;渔民投诉,大米没领到,仅领到200元现金

  南港村是儋州海头镇较大的一个行政村,有400多户,渔船近100艘,是当地有名的渔业村之一。

  近段时间,渔民们有点烦,因为他们得知,在2006年和2007年他们渔业歉收时,儋州民政部门给每艘渔船分别发放了400斤和350斤救济大米,可是他们只领取到200元现金,而根据大米的市场价格,这200元根本不及750斤大米价。

  渔民投诉:

  领的钱不够大米价

  居委会克扣救济粮

  “如果不是一个渔民无意中说起,我们大伙到现在还蒙在鼓里。”南港村渔民陈茂安气愤地说。

  陈茂安有一艘渔船,2007年6月,他从当地居委会领了100元钱,当时居委会干部告诉他,这是政府发放的补助。今年2月,渔民陈某在跟他们聊天时说,2007年政府发给他们的应该是350斤大米。得到这个信息,陈茂安很是吃惊:100元钱是买不来350斤大米的。

  渔民陈某在记者采访时介绍了“大米变现金”消息的来源。他说,当时一名村干部叫他领100元,他问对方,这100元钱是怎么回事?对方说,政府发放350斤大米,居委会把大米处理了,给你们发钱。他听了立即反问,政府发的是350斤大米,你们怎么才给我们发100元?对方说,部分钱在活动时花掉了,还有一些当回扣给了别人。

  到底谁领到了大米谁领到了100元现金?渔民们开始互相打探。在这个打探过程中,渔民们又获悉,2006年政府也给每艘渔船发放了救济大米,是400斤,可是他们从居委会那里同样仅领到100元现金,而且还被扣下20元,说是要留做码头安装路灯的费用。

  渔民吴贤明、陈某某等人告诉记者,他们均没有领到大米,只是领到100元现金。渔民符某说,2006年他只领到100元,2007年没有领到。陈茂安也说,2006年根本就没通知他领钱或是大米。

  渔民们算了一笔账:以每艘渔船两年共获750斤大米计,全村共有90来艘船,那么渔民应获得近7万斤大米;以每斤大米1.5元计,近7万斤大米价值10万余元,而渔民领到手的钱远远不够。

  渔民们于是向儋州市纪委举报,要求派人下村调查救济大米被克扣一事,查处相关责任人。

  接到渔民的举报后,儋州市纪委责成海头镇委进行调查。海头镇委立即成立调查小组,到南港村调查。

  渔民们说,在海头镇委介入调查后,居委会的干部急了,纷纷跟渔民个别谈话,要求他们在调查小组问话时,要说2006年领到400斤大米,2007年领到350斤大米,不能说只领到100元现金。

  海头镇调查小组调查时责成居委会将当年领取救济大米的表格张贴出来,接受老百姓监督。在此情况下,4月23日,南港社区居委会在码头将2006年和2007年的《儋州市春荒(冬令)灾民救助登记表》张贴出来公示。该表表明,渔民2006年和2007年分别领走了400斤和350斤大米。

  该表一贴出,就引起了渔民们的不满,纷纷说他们领的就是100元现金,根本不是大米。而且该表格上的签名有问题,有的签名不是渔民本人所签。

  4月24日,渔民吴贤明站在公告榜前大声痛斥登记表有假时,引起了居委会支部书记兼主任黄石奎和委员梁应堂的不满,欲冲上来打吴贤明,被在场的渔民拦住,场面一度很混乱。

  “不光是克扣我们的救济大米,就连政府发给我们的渔船燃油补助也克扣。”陈茂安气愤地说,“从2006到2008年,居委会在办理每艘船燃油补助时,分别收取了110元、150元和200元的所谓的‘服务管理费’,如不给,就不办理,太过分了!”

  南港渔民们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呢?4月29日,在南港村居委会办公室里,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了南港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主任黄石奎。

  黄石奎说,2006年和2007年南港村渔业歉收,于是居委会决定向上级政府申请救济粮,但救济粮不是想申请就能得到的,要通过“活动”才行。“活动”是要花经费的,比如请人家吃饭、给辛苦费等,经费则从这里边(指救济粮)出,但在账面上为了把账做平,他们要签名注明领到这么多大米。这些在申请之前,他们就跟渔民讲清楚了,渔民们也同意了。

  接着,黄石奎拿出一本名为《儋州市春荒(冬令)灾民救助登记表》。表上面标明2006年每艘船是400斤大米,2007年是350斤大米。后面有渔民的签名。

  记者:大米是什么时候发放给渔民的?

  黄石奎:上面有时间,2006年是12月20日,2007年是6月12日。

  记者:渔民们反映他们领的是现金,而且才100元。

  黄石奎:表上有他们的签名,他们领的就是大米。

  记者:渔民说当时签名用的是信纸,跟你们公示的表格不一致,而且有的签名不是他们本人签的。

  黄石奎:他们说不是就不是吗?可以做笔迹鉴定呀。

  记者:可你刚才不是说,申请救济大米时花了不少经费,而且经费是从大米里出吗?而从签名表上看,渔民们是如数领走了大米,说明活动的经费并没有扣掉呀?

  黄石奎:这不矛盾,我刚才前面不是说了吗?是为了把账做平嘛!

  记者:活动花了多少钱?

  黄石奎:不清楚。

  记者:咱们干部有没有要求渔民在接受上面调查时,一定要说领的是大米而不是现金?

  黄石奎:是的,因为他们在表格里签名领的就是大米。

  记者:再次核实一下,渔民领的是现金还是大米?

  黄石奎:反对我的人领钱,不反对我的领大米。

  对于渔民反映居委会强行收取燃油补助“服务管理费”一事,黄石奎说,居委会干部为渔民做事,提供服务了,收服务管理费是应该的,而且也跟渔民讲明了,同时按正常手续给渔民开了收据。

  南国都市报记者随后赶到海头镇政府采访。负责此次大米举报案的海头镇干部谢委员说,他们是今年3月底接到儋州市纪委转过来的举报信的。接到举报后镇里很重视,立即组成调查小组下村调查,初步掌握了一些情况,但由于涉及到这么多艘船的渔民,要一一调查到,很不容易,而且有些渔民不愿意说。因此,需要一定的时间。

  谢委员说,据他初步了解,当时南港村向镇里提出申请救济粮时,镇里做了同意的意见,后报给市民政局。后来民政局给南港村发放大米时,镇里并不知道。他们将认真调查此事,给南港村渔民一个交代。

  那么,儋州市民政局是如何给南港村发放救济粮的呢?是发大米还是发现金呢?记者又采访了儋州市民政局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如果申请的是大米,一定是发放大米,不会发放现金。政府对救济款物的管理很严格,如果真发生这种克扣救济款物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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