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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体温37.5℃以上乘客立即转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4日03:4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李英辉)民航局前日发出通知,对航空运输应对甲型H1N1流感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机场在旅客办理登机手续处的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提示旅客如来自或7日内到过有疫情发生国家和地区,且自感有发热等症状的,应主动申报。申报有症状的旅客,要由当地卫生部门作出是否可以进行航空旅行的建议。

  同时,民航局要求各国际(地区)定期航班通航机场,要在入境中转旅客通道处设置体温检测设备和临时停留点,对入境转机旅客实施体温检测。如发现旅客发热达37.5℃以上或有急性呼吸道症状(简称有症状者),要立即转移到临时停留点,并由当地卫生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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